安监局第66号令学习总结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6号《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我厂作为食品行业的企业,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我们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并积极贯彻实施。 本令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第三章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共六部分,对食品的各个领域及其环节做了更全面详细的规定,将原有的条例进行进一步的细化补充,是食品行业的方向标,通过学习我认为与我们工作岗位息息相关的有以下几点: 一、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贯彻到底。条令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作业行为标准化,并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将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强制要求。去年我厂已通过安全标准化验收,至今一直以更高的目标推进。其中与我厂有关的几项都已经落实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员工生命源于持之不懈的培训,培训包括①安全意识、知识的培训:我厂通过三级教育、培训后考试、考试合格后上岗的方式,做到了对规定中的“新录用、季节性复工、调整工作岗位和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②新技术的培训:我厂更换新生产设备时,安排专人全程跟踪学习,完成一阶段就对新的技术、注意事项进行培训。项目完工后,由专业技术人员带领调试,直到员工操作起来得心应手为止。使员工心中有底,工作不慌。③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培训:针对每一位员工的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中潜在的危险源进行一对一的培训,让员工意识到本职岗位危险源的所在,让员工学会防范措施,让员工有意识的排除隐患,并通过员工自查(发现一处,现金奖励给予鼓励)、班组检查、厂领导定期检查(一周一次)的方式不间断的排查危险源,将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中,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及时通报,责令整改,对有困难的给予大力帮助(物力、人力、财力),最短的时间治理安全隐患。 三、严格工作审批制度,将现场作业纳入到合理的管筹。我厂通过开具相应作业证首先确定作业人员和监护人然后再有主管、经理、本厂安全管理人、安全环保部人员,层层审核签字才能进行作业。从而很好的落实了“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以及在下仓等有限空间内作业的,应当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好的政策好的方向更需要好的落实,我们员工积极认真学习本条令并严格遵守相应的条款。做到“有令可依有令必依,执令必严,违令必究。” 饲料部 费日峰 2014年3月11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1b2b9d0b90d4a7302768e9951e79b89680268d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