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写金额的会计标准写法 (1)小写金额的标准写法。 ①在没有数位分隔线的凭证、账表上的标准写法。 a.元以上每三位用分位“,”隔开,元与角位之间点一小数点,如2,781.24元。 b.有角无分的,在分位上写“0”字,如“3.20”,不得写成“3.2”或“3.2—”。 c.角分位如没有金额,仍在元位后点小数点,并在小数点后写“00”或在字体度中间划一短横线,如32.00或32.—。 d.如在一位金额栏内书写两行以上金额,从第二行起,应逐位对准上一行数字书写。 ②在有数位分隔线的凭证、账簿上的标准写法。 a.小写金额要对准元、角、分位置书写。 b.只有角分位金额的,在元位上不写“0”字;只有分位金额的,在元和角位上均不写“0”字。 c.有角无分的,在分位上写“0”字;角分位没月金额的,在角和分位上均写一个“0”字,不得以符号“—”代替。 d.合计的小写金额前应加注币值符号,如“¥”、“HK$”、“US$”等。币值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 (2)大写金额的标准写法。 ①大写金额要靠“人民币”后书写(须空出半个汉字大写数字的位置) ②元位是0或金额中间连续有几个0,但角位不是0,大写金额均不写“零”字,如10.42元,应写成“壹拾元肆角贰分”,又如,5000.74元应写成“伍仟元柒角肆分”。 ③金额中间有0或连续有几个0,但元位不是0的,大写金额均写一个“零”字,如107,006.08元,应写成“壹拾万柒仟零陆元零捌分”。 ④大写金额有分的,后面不加“整”字,其余一律末尾加“整”字;大写金额前还应加注币值单位,注明“人民币”、“美元”、“港币”等字样,且币值单位与金额数字之间以及各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隙。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1d40488f624ccbff121dd36a32d7375a417c6a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