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二中行政会项目申请表 时间:2015年 4 月 15 日 星期 三 部门 论题 学生中心 提议人 肖春园 关于开展丰台区中小学“校园好故事”、“校园好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依据《丰台区中小学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丰教工发(2015)5号)精神要求,决定举办丰台区中小学“校园好故事”、“校园好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校园好故事”是指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故事,在学生中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2、“校园好集体”是指有明确的奋斗目标;有团结、和谐的班级氛围;有正确的舆论导向;有独特的班级文化;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在学校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的班级。 二、推荐申报 提供以下材料: (一)推荐表。参选人(集体)填写《丰台区“校园好故事”推荐表》、《丰台区“校园好集体”推荐表》(见附件),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 (二)事迹材料。参选人(集体)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字数限3000字以内。 三、评审表彰 教委组织专家组对参评推荐表、事迹材料进行全面评审,确定“校园好故事”、 “校园好集体”名单,并颁发荣誉证书,给予表彰。 四、其他事项 (一)名额分配 班级数在24个至48个(含48)的每校“校园好故事”限报6项,“校园好集体” 限报5项; 我校安排:每个班级都要上报到年级,在年级评选的基础上,每个年级“校园好故事”限报1-2项,“校园好集体”限报1-2项,然后行政会讨论评选,推荐上报。年级上报时间截止到5月19日。 注:此项工作将与评选优秀班集体工作相结合。 背景 困难 建议 经费 学校决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4ad71685f0e7cd18525363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