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4月1日驾考取消单边桥考试 四川省4月1日驾考取消单边桥考试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第139号令规定,四川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其配套工作规范的通知》,对第139号令在我省施行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取消“单边桥”考试 据了解,“通过单边桥”项目是在2013年1月1日实施公安部第123号令时,我省根据公安部授权,结合四川山区道路和乡村道路多、地形复杂的实际增加的考试项目。2014年开始,全省的道路通行条件进一步改善,客观上具备了取消“通过单边桥”考试项目的条件。省公安厅在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后,决定取消该考试项目。 杜绝境外驾照“速成” 曾有人通过在东南亚、韩国等国家或地区快速取得驾驶证,再回国申领国内驾驶证,但这条“捷径”已经走不通了。根据新规,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我国驾驶证的,必须在驾驶证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3个月,中途不得离境。 同步新闻“自学直考”出事故陪练要担责 成都市交管局昨(30)日发布了《自学直考交通事故处理有关内容解读》(以下简称《解读》),对教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处置方式、教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确定原则等进行解读。 ●发生事故如何处置? 《解读》要求,教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事故责任谁来承担? 自学人员在教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确定原则为自学人员在具备资格的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学习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事故责任。自学人员无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违反规定上道路学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担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4e9e34ad3f34693daef5ef7ba0d4a7302766cb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