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俱乐部名称宁波慈湖中学乒乓球俱乐部 第二条 本俱乐部是在宁波慈湖中学工会领导下组成的非盈利性机构 第三条 俱乐部宗旨:增强体质,促进素质教育全面推行丰富工会会员的课余生活,提高会员们的乒乓球竞技水平,发扬国球精神,积累、继承和传播同事的经验技术,进一步展示慈中教工的风采。 第四条 俱乐部将贯彻执行工会下达的各项文件,遵守工会的各项纪律。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会员资格:凡是慈湖中学工会会员,承认俱乐部章程,服从俱乐部领导,愿意履行俱乐部各项义务,对乒乓球具有浓厚兴趣,经本人报名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经本俱乐部批准的,即为本俱乐部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1、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俱乐部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活动,获取俱乐部提供的相关信息的权利; 4、监督俱乐部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的权利;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俱乐部章程,执行俱乐部决议; 2、参加俱乐部举办的活动,自觉遵守纪律; 3、按时交纳会费。 第八条 俱乐部会员每年注册一次。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俱乐部干部讨论通过,取消其会籍。 1、严重违反俱乐部章程; 2、未经俱乐部许可,擅自以俱乐部名义开展活动,对俱乐部造成不良影响。 3、擅自借他人会员证并对本俱乐部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第三章 组织 第十条 本俱乐部设会长一名,干事若干名,均由俱乐部上届负责人推选产生,并由此构成俱乐部管理班子,处理俱乐部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财务 第十一条 依据俱乐部的宗旨,俱乐部的经费全部用于俱乐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在经费的管理上,俱乐部要做到透明化、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定期向全体会员公示会费的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 俱乐部的经费主要来源是会费和工会下拨的经费。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俱乐部章程由俱乐部会员大会讨论和通过,报宁波慈湖中学工会批准后,方可执行,俱乐部章程的最终解释权为俱乐部全体会员大会。 第十四条 本章程如与工会的有关规定冲突,则以工会的条文为基准。 宁波慈湖中学乒乓球俱乐部 2012-3-16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6f8ccc44028915f804dc2c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