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 试题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 卷) / 学年 第 学期 课程所属部门: 课程名称: 法理学 使用班级: 制 作 人: 教研室(系)主任审核: 主管领导审核: 共3 页 第1页 一、是非题(对划“√”,错划“×”,本题共10小题,每题10分,共10分。) 题号 答案 1 2 3 4 5 6 7 8 9 10 √ × × × × √ √ √ √ × 二、单项选择题(请在每小题的4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最佳答案,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题号 答案 1 D 2 C 3 A 4 B 5 D 6 C 7 D 8 C 9 C 10 A 三、多项选择题(请在每小题的4个备选答案中,选出2个以上最佳答案,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题号 答案 1 ABC 2 ABCD 3 BD 4 AC 5 ABCD 四、名词解释(本题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 1.答:法律规范是一种社会规范,即特定社会群体中一般成员共有的行为规范和标准。 2.答:法律行为是指一切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也就是能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得能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行为。 3.答:法律监督是法律实施的监督,有广义与狭义两种含义。狭义的法律监督,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广义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 金陵科技学院试题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 共3页 第 3页 4.答:普通法是指11世纪诺曼人征服英国后通过法院判决而逐步形成的适用于全英格兰的一种法律。(或普通法是根本法之外的其他法律。普通法不得和根本法相抵触。) 5.答:法律责任指由于违法行为或不属于法的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责任主体就对国家、社会或他人承担的否实性的法律后果。 五、问答题(本题共5小题,共55分) 1. (5分) 答: 第一,表现形式不同。(1分) 第二,违反的后果不同。(1分) 第三,调节人们行为的方式不同。(1分) 第四,调整的对象不同。(1分) 第五,规范体系的结构不同。(1分) 2. (11分) 答: 1、以事实为根据,就是指司法机关审理一切案件,都只能以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作为依据而不能以主观臆断作依据。适用法律,就是运用法律对已发生的事情作出判断、处理。任何一个案件,都是一种客观存在,由特定的、已经发生的事实所构成。(3分) 但是在法理上为大家所公认的准则发生了彻底的转变,即现在,人们普遍认为:以事实为根据的“事实”,是指当事人在法庭上所证明的法律事实,而不是那些唯一的客观真实。(3分) 2、以法律为准绳,要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办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分)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要求 (1)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1分) (2)在司法工作中,坚持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和尊严。(1分) (3)正确处理依法办事与坚持党的政策的指导作用的关系。(1分) 3. (11分) 答:法律解释体制是指国家法律解释权限划分的制度。(2分) (一)立法解释。立法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区别在于对于立法解释的主体即立法机关和立法解释的对象即法律的不同理解。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部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3分) (二)行政解释。行政解释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3分) (三)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做的解释。司法解释分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和这两个机关联合作出的解释。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有原则性分歧时,应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完善法律解释制度,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实现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3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7355e79122de2bd960590c69ec3d5bbfd0adac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