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办理学历、学位证明书登记表 毕业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学习时间 补办证明书 类 别 年 月至 年 月 □毕业证 □结业证 □学位证 □肄业证 性别 出生日期 所学专业 层次 原证书 编 号 年 月 日 二吋照片 学制 是否2005届及以后的专本沟通(专升本)毕业生 原证书遗失(损毁)原因: 毕业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原证书遗失声明: (请带整份报纸原件至教务处粘贴) 教务处审核: 经办人: 主管处领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管校领导审批: 年 月 日 证 明 书 印刷序号 领 证 人 签 名 办理证明书注意事项见背面。 学校编号 年 月 日 补办学历、学位证明书注意事项 一、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出示委托书); 二、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报声明遗失(损毁)的证书作废; 三、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报声明的报纸原件到教务处学籍办填写补办毕业(学位、结业、肄业)证明书登记表并粘贴登报声明; 四、到学校档案馆复印相关材料: (一)办理毕(结)业证明书的需复印新生录取表、毕业生审批名册; (二)办理学位证明书的需复印新生录取表、学位授予审批名册; (三)办理肄业证明书的需复印新生录取表、肄业证书办理材料。 五、到教务处学籍办上交补办毕业(学位、结业、肄业)证明书登记表、本人2寸近期同底彩照2张(证书和申请表各粘贴1张)。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b261b9e747f5acfa1c7aa00b52acfc788eb9f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