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子企业、总部部门、事业部: 为支持总公司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开展,根据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在总结上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根底上,现对总公司系统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1.各单位需成立职称申报考核小组,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将申报条件、评审条件以及申报格式予以公开,个人参照申报条件自行决定是否申报及申报系列,申报人员须详细认真填写相应申报材料并准备相关证明文件。 申报由总公司组织评审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人员信息由各单位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工作业绩等申报材料需经本单位审核盖章前方可推荐上报,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或未经本单位审核的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经总公司授权自行组织中高级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报总公司复核备案的, 其人员信息也要由各单位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备案材料的不予复核备案。 2.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3.因上级单位关于职称改革后的外语和论文要求等相关政策没有出台,此次职称评审对外语和论文暂不做统一要求。 4.申报评审中级及以上职称时,必须要提供一份标准课程。课程须经本单位审核符合制作标准并确认盖章前方可推荐上报。 5.申报高会人员必须参加《高级会计实务》考试,且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不低于50分。对取得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成绩的人员,免于《高级会计实务》考试。 6.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符合各系列相应申报条件。对少数在关键岗位工作、奉献突出的专业技术骨干和对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虽不具备晋升所需要的学历、资历条件的可适当在工作年限方面破格,最多不超过一年。破格要从严掌握,认真审核。 7.各单位、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上报材料严格把关,对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人员信息及时维护,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教育情况、获奖情况、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实认真审核,杜绝弄虚作假,如经发现虚假申报,将取消评审资格,且三年之内不得参加评审对上报材料不认真,不标准,内容不清楚,信息不准确等问题,将退回不予受理。 8. 总部和有自行评审权的单位原那么上不接受外部单位委托评审,确有特殊需要的,须先报请总部同意后再参加评审。 9.由总公司组织评审的申报材料应于2022年1月31日前报送中建管理学院,逾期将不予受理。上报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要严格按照下发的统一文本格式填写,其中“单位审核推荐意见”一栏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申报材料中所附其他材料包括纸质证明材料和标准课程材料〔电子版〕两局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b54f7dcd938376baf1ffc4ffe4733687e21fc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