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双学位、第二专业)培养方案 一、学科门类:管理学 二、专业名称:会计学 三、标准学制(修业年限):3年(双学位:3年;第二专业2.5年) 四、毕业学分:45学分 五、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六、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诚信品质,具备经济、管理、法律方面的基础知识和会计学的专业的知识和能力,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审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相关专业工作的高素质应用性人才。 七、专业能力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通过会计方法与技能方面的基本训练, 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2)掌握会计学的基本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熟悉会计规范,了解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动态。 (4)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解决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5)具有适应经济发展、财会岗位轮换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以及终身学习的能力; 八、主干学科 工商管理、经济学 九、核心课程 (一)学科大类核心课程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会计学、金融学 (二)专业核心课程 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财务管理、 十、教学计划表 见附表 十一、必要说明 1.在主修专业按期正常毕业、并获得学位的前提下,达到双学位专业毕业资格的,发主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合一的毕业证书,两个学位证书和相应的学习成绩单。 2.在主修专业按期正常毕业、并获得学位的前提下,达到第二专业毕业资格的,发主修专业和第二专业合一的毕业证书,主修专业学位证书和相应的学习成绩单。 3.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未能完成其全部学业,但所获学分大于或等于20学分的,视为达到辅修专业结业资格,颁发辅修专业结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习成绩单。 4.在主修专业未按期正常毕业的前提下,即使达到双学位或第二专业毕业资格,不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照辅修专业结业资格办理。 5.在主修专业按期正常毕业但未获得学位的情况下,若达到双学位或第二专业毕业资格,只发两个专业合一的毕业证书,但不发学位证书。 6.双学位、第二专业通过的课程学分不足20学分的,学校出具辅修课程的成绩证明。 会计学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表 课程类别及性质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总 学学分 时 3 3 3 2 48 48 48 32 理论学时 48 48 48 32 实验学时 建议修读学期及学时数 3 4 5 6 7 8 考核 备注 方式 集中实践 BUA240001T 管理学 学科大类教育 学科ECO240001T 微观经济学 大类BUA240002T 会计学 必修课程 ECO224001T 金融学 小计 中级财务会计 高级财务会BUA341104T 计 BUA3A0101T 48 48 48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32 11 176 176 6 3 144 32 96 96 48 64 48 64 96 48 64 48 64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查 考试 48 64 专专业业 BUA360102T 财务管理 必修教课程 BUA340104T 管理会计 育 BUA360105T 审计学 小计 4 3 4 48 64 20 320 320 96 112 112 学2科BUA321112P 会计学实训 2 周 集大独中类 立必教设学 修置小计 2 48 课实程 专践业教集必学中修BUA3K1121G 毕业论文 12 192 环教课节 学 程 48 48 考查 48 48 192 192 考试 小计 总计 12 192 192 192 45 736 496 240 144 128 112 112 48 19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c3951b3bc1e650e52ea551810a6f524cdbfcb7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