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料标识牌及卡片账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保证仓库现场物料的明示化及现场物料帐的准确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应于仓库标识牌和卡片账的管理。 3. 职责 3.1总务部负责仓库所需卡片的购买。 3.2仓储部保管员负责填写及悬挂标识牌,建立卡片账,并及时更新。 3.3 仓储部ERP专员负责现场标识牌及卡片账监督稽查。 4. 术语 4.1标识牌:指悬挂在每件物料上并填写完整的卡片。 4.2卡片账:指放置在货架上的卡片兜内,并随物料出入及时登记更新的现场明细账。 5. 内容 5.1标识牌及卡片账填写 5.1.1货名:颜色(五位数的潘通色卡号+颜色)+主料编码的二级分类名+一级分类。 5.1.2货号:速达系统中录入的该物料的货品编码。 5.1.3规格:物料的幅宽。 5.1.4单位:目前物料单位一般为米。 5.1.5补充填写:在单位栏中填写该物料在货架上的货位号。 5.1.6年月日、收入数量、付出数量、结存数量,根据当天出入库及库中1 / 3 管理情况,准确及时更新填写。 5.1.7摘要栏,如正常出入库无需填写,若是非正常出入库,需填写非正常出入库原因,如补料、报废、退库、盘点等。 5.1.8备注栏,填写出入库单据号。 5.1.9标识牌只需填写货名、货号、规格、单位、年月日、结存数量即可。 5.1.10卡片账必须全部规范填写,数量栏中每栏只能填写一个数字,严禁出现数字相加或相减,每张标识牌或卡片账只对应一种物料,严禁填写多种物料。 5.2 标识牌及卡片账悬挂 5.2.1标识牌应悬挂在物料端头位置;卡片账应建在货架一层立柱上,靠近所登记的物料。 5.2.2标识牌用针枪悬挂在物料端头外侧,避免浪费物料。卡片账所在的卡片兜固定在货架一层立柱上。 5.2.3物料遵循一物二卡原则,即物料上悬挂一个该物料的标识牌,并在相近卡片兜中为该物料建一个卡片账。 5.2.4标识牌及卡片账须面向通道,便于读取。挂有标识牌的物料在托盘上码垛时,应把标识牌放在一侧,托盘上架时,带有标识牌的一侧,朝向通道。 5.3 标识牌及卡片账的管理 5.3.1库中物料必须带有完整准确的标识牌,并建有一一对应的卡片账。 5.3.2物料进行出入库操作后,相应的标识牌及卡片账必须及时悬挂,账目数量必须及时准确更新。 5.3.3标识牌数量及卡片账数量要对应,并与速达系统帐要核对一致。 5.3.4标识牌及卡片账严禁乱涂乱改,改动时要按照规范填写。 2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ea47ac4ecfdc8d376eeaeaad1f34693dbef1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