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倒垃圾通告-通告 制止倒垃圾通告-通告1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与建筑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推进“两城”建立和“三城”创立进程,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立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南省《施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方法》等法规,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制止乱倒生活和建筑垃圾,乱停乱摆,乱贴乱画,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随地吐痰等行为,并组织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上路执勤巡查,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北湖执法支队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北湖执法支队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 1 页 共 2 页 第 2 页 共 2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034a6735a0102020740be1e650e52ea5418ce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