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项 目 验 收 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1 项 目 结构类型/层次 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验 收 记 录 建筑面积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验 收 结 论 2 3 4 5 综合验收结论: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参 加验收单位 单位负责人: 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建设)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应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及总体质量水平作出评价。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1905b0d87c24028915fc3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