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明”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基层各单位、机关有关部室、各项目办: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深化城市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落实,防范事故的发生,保证节日期间全市安全平稳供水。现将公司“清明”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安排: 各单位、各项目办于4月1日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并对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4月1日下午4:00前,将自查及整改情况书面上报**部(含电子版)。 二、检查重点:低压供电线路、生产设施设备、各项目施工工地、压力容器、管网运行、车辆管理、消防系统、安防系统、抢修、应急物资、节日值班等。 三、检查上报内容: 1、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及反恐防恐职责落实情况。 2、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安防保卫、防恐工作安排、防范措施情况。 3、节前安全自查、隐患排查及整改、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4、各类应急预案的组织准备和物资储备情况。 5、应急值守、工作纪律、工艺纪律、值班纪律的执行情况和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 1 6、节日实施封车制度,值班车辆实行派车单制度。各单位将车辆封存情况一并上报。 2016年3月31日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252a6f431126edb6e1a10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