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心理咨询师招生简章 2016国家心理咨询师招生简章 一、背景介绍 心理咨询师是指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心理学原则,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由于心理咨询能够有效地解决包括学校与家庭教育、医疗卫生、企事业管理、婚姻家庭及个人生活等所有领域中人们的心理问题,因此心理咨询成了一门职业,而且越来越成为一门热门的职业。心理咨询师将发展成为我国新世纪的`十大热门职业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社会竞争日益激烈,人们的工作和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由此必然导致人们的心理压力越来越大,各种心理失调和心理问题越来越多。因此社会对心理咨询(包括心理诊断、心理辅导、心理拓展、心理治疗)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二、申报对象 1、正在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想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人士; 2、热爱心理咨询事业,有志于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士; 3、非心理学知识背景的心理学爱好者; 5、因工作需要懂得相关心理学知识的职业人士。 三、申报条件 1、心理咨询师(三级),颢瑞咨询代报条件:年满20周岁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含大专在读学生)。 2、心理咨询师(二级),颢瑞咨询代报条件:年满28周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注:如有其它个人资质证明,报考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申报要求 1、填写《职业资格评审表》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原有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3、2寸蓝底登记照电子版可用u盘,可邮件发送。 4、二级要求写一篇技术工作总结及工作证明一式两份,考后交。(注明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盖单位公章,留单位电话)。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2ef6ee0bf64783e0912a21614791711cd7979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