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司法警察素质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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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是人民检察院的重要(zhòngyào)组成局部(jú)之一,是人民警察在检察机关的特殊武装组织(zǔzhī)形式。根据高检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规定,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协助(xiézhù)参与检察官办案时可履行九项职责。理论(lǐlùn)证明,司法警察通过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保障检察办案平安和检察官人身平安作用,较好实现了为检察办案的全过程保驾护航目的。 一、当前司法警察素质存在的缺乏

司法警察的职能是否能得到较好发挥,关键在其警务职能意识及警务技能等方面,这是司法警察素质的核心内容。就司法警察目前的素质现状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学历程度参差不齐。从目前的政策看,从机关内部转编的司法警察大局部原来主要从事的是驾驶工作,有相当一局部司法警察文化根底、业务程度和根本技能较差,应变和反响才能不强,而从社会上招考的司法警察业务技能素质尚有欠缺。司法警察学历程度的差异较大,知识构造也不平衡,直接导致在职司法警察开展前途受限,影响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是警务技能训练不够。一方面,从司法警察工作特点看,45岁以后一般都难以适应司法警察工作〔法警指导干部和少量骨干除外〕。而一些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上,甚至50岁以上,年龄偏大,在参加专业的体能、技能训练时,对于强度、耐力和对抗性上均不能到达标准要求。另一方面,囿于场地、设施等因素,很多训练科目无法落到实处,局部司法警察成了坐办公室的文职〞警察。长此以往,司法警察体能必将下降,相应其警务技能也就不能适应检察办案的需要。

三是法律知识尚显薄弱。司法警察作为检察机关的执法者,对外代表人民警察和检察机关的双重形象,他们的执法程度一定程度反映了检察机关的工作程度。因此,其工作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例如,有关送达法律文书的程序性问题、有关押解、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时的诉讼权利保护问题等等。因为司法警察在执行这些任务时,难免会发生突发事件,假如不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不理解执法程序,就难以依法处理这些事件,给自己的工作带来被动。

四是调研才能普遍较弱。个人的调研才能反映了对工作深层次的考虑,反映了将感性认识转化为理性考虑的才能。毫无疑问,在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才能得到认可的同时,一个难点问题却无法回避,那就是司法警察的调研才能缺乏以跟上检察工作开展的强劲势头,与检察机关群体大调研〞的格局不符,这对提升司法警察队伍整体素质极为不利,并直接制约了司法警察队伍的安康开展。

五是职业技能范围(fànwéi)过窄。一般而言,司法警察的职业技能包括两个局部(jú),即具备一定的法律(fǎlǜ)专业知识和警察职业技能。在理论(lǐlùn)中,存在两种不良倾向:一是专注于法律知识(zhī shi)的学习,把开展形式定位在向检察官过渡,而法警大多文化知识程度缺乏以与检察业务人员竞争,这种竞争是以己之短比人之长,极易挫伤法警的自信心;二是法警对警用技能投入过多精力,这种付出不能直接转化为促进检察工作的动力,造成司法警察工作与检察工作存在脱节,不能适应基层检察院的现实要求。 二、提升司法警察素质的对策


当前,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为司法警察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契机。因此,司法警察队伍建立应当立足检察将来、打破传统束缚,培养多方位、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

首先,夯实知识根底,强化技能训练。司法警察的职能性质决定了不可能要求其具备检察官一样高的法律专业知识,但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假如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是不可能胜任检察工作的。这就要求我们要通过实在有效的方法进步全体司法警察的法律知识程度,制定操作性强、理论性好的法律知识培训方案,确保每一名司法警察法律业务知识及时得到更新和提升。

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与工作具有关联性、实用性的警务技能训练,而不能仅仅围绕考核的指挥棒,在队列、擒敌拳、警棍术等表演性、竞赛性工程上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因为这些课目虽然对营造团结气氛、凝聚法警战斗力有一定作用,但与基层检察院的工作往往没有直接联络,相反占用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不能凸显法警在检察机关总体工作中应有的地位,使法警作用进一步削弱。

其次,重视调查研究,进步理论程度。警务技能的提升除了理论的锻炼,更需要理性的考虑。由于法警职能涉及面广,需要经常对工作进展梳理,使工作感性向理性深化。法警的调研才能理应成为警务技能的一个评价因素。首先,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不能认为调研与工作关系不大,要摒弃重业务,轻调研〞的思想,强化调研意识;其次,加强理论学习。结合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有方案、有目地地开展读法学理论书籍、写读书心得体会、写随笔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培养司法警察独立考虑的才能,进步司法警察的文字表达才能及理论研究程度;再次,要加强与办公室、研究室及其它业务部门的联络,对涉及司法警察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进展合作调研;最后,司法警察要养成联络本职岗位开展调研的习惯。虽然法警工作不象其它工作需要较深的理论,但还是有需要总结、归纳及讨论的领域,这就要求司法警察养成勤考虑、多动笔的习惯,通过写调研,进步理论研究程度,从而进步综合业务素质。

第三,立足长远目的,拓宽职业领域。作为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视野不能仅仅局限于本职工作所要求的传统职业技能,而是要放眼将来,注重学习以科技、专业化为特点的警用技能,从而拓展自己的职业领域。这些技能包括又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电子信息管理、财务管理、文字撰写、数据管理等等。随着科技的进步及检察机关物质文化建立的开展,上述工作的专业化程度会越来越强,对司法警察专业技能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因此,司法警察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培养自己在某一方面的兴趣、爱好、特长,成为某一项工作的行家里手。即使在年龄不合适继续担任司法警察的时候,也能顺利地过渡到其他管理岗位,这不仅于自身开展有利,也能极大弥补了非法律专业人才的缺陷。

内容总结



1)司法警察是人民检察院的重要组成局部之一,是人民警察在检察机关的特殊武装组织形式

2)就司法警察目前的素质现状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学历程度参差不齐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33216ca30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