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及材料供应 三、合同工期 自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 五、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合同法》、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有关执行标准及规范。 六、决算方式: 七、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1.承包人必须有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安全施工,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独立承担大小安全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的责任。 2.承包人必须精心组织,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每天做到工完场清,在发包人领导下,做好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 八、合同价款的支付 1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时间:①工程开工按工程形象进度的 %付款。②工程竣工验收评为合格,办理完工程结算后再付工程总造价的 %,③剩余5%的尾数作为质量保修金,待工程保质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九、工程变更 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以甲乙双方签证的变更通知单作为结算依据。 十、其他 本工程严禁转包,一经发现取消施工资格,作退场处理,并处以承包人 元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工程竣工后,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养一年内的维修、保养,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一年后无明显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办理结清尾款手续。结尾款时时必须持生活公司书面通知单方可支付尾款。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3c8ba215901020207409c0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