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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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作者:雷春燕

来源:《现代审计与经济》 2020年第7



雷春燕

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

(一)经营压力增大。此次疫情对会计师事务所生产经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疫情爆发初期事务所办公场所不开放导致事务所无法正常办公,市场上防疫物资紧缺无法购买到足够防护用品支持全面复工;隔离防控政策导致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和审计人员长期滞留在外地,无法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审计客户生产经营场所不开放,审计人员无法到现场开展审计工作;受疫情影响,一些事务所出于安全考虑辞停一些已经承接的审计项目,业务拓展力度也随之下降,导致事务所的客户流失、业务量骤减;此外,有部分事务所采取削减合伙人、员工等薪酬的方式降低事务所运营成本,导致部分员工跳槽、人才流失。

(二)承接业务风险加大。事务所不能按计划开展审计工作,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并报送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审计客户因此提出解约或者变更合约的要求,事务所违约风险加大。当前疫情的影响仍在持续中、且未来情况无法预测,除医疗卫生防护、远程办公、在线娱乐、智能制造等少数行业外,绝大部分的行业20201季度营业收入大幅下降,极大地影响审计客户当年的收入及利润水平,审计客户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加大,事务所在承接2020年年报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时,需要重点关注的风险点相对增多,承接业务风险也较大。

(三)执业风险上升。疫情对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影响重大,各公司内部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受到较大影响,审计客户可能无法按时完成或不能提供确切的审计证据材料。注册会计师和审计人员因为疫情防控需要,不能及时赶到审计客户办公场所、生产经营所在地实地执行有效的审计程序,替代审计方式和程序无法取得充分、有效的证据以支持出具合适的审计意见。期后事项增多,注册会计师需要投入精力区分鉴别“财务报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财务报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如果非调整事项影响重大,还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做出适当披露,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审计的工作量。项目组成员无法集中到项目点现场办公,项目组的组织管理与沟通机制不够畅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在审计业务过程中不能迅速及时开展复核,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受到较大影响。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对策建议

(一)做好行业服务管理工作。加强行业内部监督,防止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为承接业务出现低价竞标、不合理竞标现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透明、严格监督的市场环境。做好疫情期间审计风险提醒,制定远程审计技术、替代审计措施以及审计风险防控相关制度办法及指导意见,帮助会计师事务所有效防控风险。

(二)多措并举缓解经营压力。事务所要积极采取减少开支、压缩成本等措施缓解经营困难和现金流紧张问题,充分利用好支持疫情防控、助力企业纾困的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财政补贴、银行低息免息贷款、亏损结转年限延长等政策规定。注重加强与疫情严重地区审计客户的沟通交流,做好疫情影响期间客户的服务、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不畅、交通阻断、人员不足等原因造成的客户流失;如因疫情影响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应就相关变更事项与客户取得一致意见,主动取得客户的理解。业务开展受到限制时要注重练好内功,深耕拓展现有审计业务,


抓住机遇推动事务所转型升级,推进事务所规范化管理、专业化能力提升以及现代信息化发展,积极寻求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道路,提高事务所竞争力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强化风险防控着力。事务所要充分考虑客户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及时调整2019年度年报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对确实无法在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的,要主动与审计客户进行沟通,申请延长报告出具及信息披露时间。对于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审计客户,要重新识别与评估已经承接的业务风险,必要时合理修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和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重要性水平。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审计现场开展业务时,在保证审计质量的情况下可采取替代的审计方法和审计程序(如远程审计),但是必须遵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于使用替代审计程序实施审计的业务,应在审计报告附注中予以披露说明;使用替代审计的目的是在无法开展现场审计情况下为了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采取的措施,当疫情缓解后仍然需要追加现场审计,对重要的审计事项如:观察生产经营场所,检查文件资料原件、查看实物资产等进行必要的验证;如果无法在后期追加现场审计,要考虑审计范围受限情况对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影响。对远程审计中要注意保护审计客户的信息安全,获取的电子审计证据(包括视频、音频资料,会议记录等)应妥善保存于电子审计工作底稿。项目合伙人或项目负责人应特别考虑远程审计工作方式方法下的项目管理和督导,充分关注项目组成员的工作状况、工作进度、工作效率和效果;加强项目组内部质量复核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力度,委派经验更加丰富的人员进行项目质量复核。

(四)统筹谋划全力降低业务承接与审计风险。疫情对审计客户2020年的生产经营影响重大,具体的影响将会在企业2020年的年报中体现出来。事务所在承接2020年审计业务和开展审计工作时,要执行严格的风险评估程序,认真研究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准确定位重点风险审计领域,恰当选择重要性水平,充分考虑疫情对企业当年盈余的影响。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基于可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做好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评估,当疫情可能会对于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时,若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则需要披露导致产生重大不确定性的影响因素及企业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开展审计业务时,要重点检查重大合同履行情况、收入确认、研发费用和借款费用资本化、坏账准备计提、损失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关联方交易、政府补助确认、税费减免等相关会计处理,关注企业是否存在利润调节、违约责任增大及严重资金压力的情形。坚持风险导向原则,充分考虑业绩大幅波动的主要原因,对异常情形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必要时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保证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审计客户当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五)加大信息技术在审计工作中的运用。事务所要加大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开发和应用力度,具备远程审计和敏捷式工作方式所必要的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智能项目管理平台、整合数据采集分析功能,不断提升审计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疫情期间尽量减少不必要人员接触,通过内部管理平台(如电话、电子邮件、视频会议、数据交换、信息管理等)或者借用第三方工具实现线上办公。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审计客户组织架构及内部控制情况、获取审计证据、关键数据及其他相关信息。广泛运用计算机审计辅助技术进行审计数据收集处理、抽样分析以及穿插测试等,提高审计效率、节约审计时间和成本。加大对审计人员信息技术知识培训,着力培养了解掌握相应信息系统结构及运行原理、熟练运用信息技术工具的审计人员,确保审计人员在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对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及取得的数据信息进行全面考虑,对信息化环境下的内部控制风险保持应有的职业判断并做出适当的评价。

(作者单位:广西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3e52a3e122de2bd960590c69ec3d5bbfc0adaf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