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宪法手抄报内容(共2页) -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 中学生宪法手抄报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3、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中学生宪法手抄报内容图一 中学生宪法手抄报内容图二 中学生宪法手抄报内容图三 一、宪法的概念、特征与基本原则: 1.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确立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与政策,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基本关系的国家根本法。宪法在国家统一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宪法的特征 第一,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根本问题。 第二,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 第三,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3.宪法的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民主集中制原则;(4)法治原则。 二、宪法监督: 三、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第一部宪法,此后于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做了全面修改。1982年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 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43edfe657270722192e453610661ed9ac51557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