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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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声明



活动名称:

开展时间: 实施地点:

一、本人自愿参与社会实践活动,遵纪守法,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行为文明得体;在开展活动前,充分了解《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中大学生〔201722号)》。如有违法或其它不当行为,所引起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对活动主办方、活动性质及活动内容已有深入了解,并充分意识到活动可能存在的风险。确认自己具有相应的法律行为能力且家长或监护人知情。

三、已参加培训,并全面了解活动所在地的治安、交通、环境、风俗等方面情况并做好相关准备,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将配合好活动组织者进行处理。

四、参与活动前已熟知学校相关安全提示,本人将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行负责在活动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保持通讯畅通,不单独行动,并对自身不当行为造成第三方的损害承担责任。

五、注册使用i志愿以确保平台为注册志愿者服务期间购买的保险生效或自行购买保险,因未购买保险而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学习与实践统筹兼顾,不因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影响学习及正常生活。 七、不擅自接受校外单位或个人对活动的资助。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对自己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潜在的风险有清醒认识。本人在此郑重承诺:活动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尊重当地社会风俗,服从学校及活动主办方的管理,注意健康和安全。本人自行承担在活动准备阶段、开展活动期间及活动总结期间因个人不当行为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声明人亲笔签名: 日期: 声明人联系手机:

紧急联系人及电话:

注:本声明一式两份,活动正式开始前签名确认。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活动主办单位保存。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4694d266cdb6f1aff00bed5b9f3f90f76c64dd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