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后勤服务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贯彻学校发展规划中对后勤服务与管理体系的要求,实现后勤工作由管理型模式向服务型模式的根本转变,规范后勤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效益,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师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学校后勤服务的部门、参与学校后勤服务的组织和个人适用本办法。 三、服务管理部门 学校后勤综合管理处主管学校后勤服务与管理工作,是学校后勤管理组织和服务的主体。 四、鼓励和推广 鼓励继续推行后勤社会化改革,推广后勤社会化服务。 五、服务与管理职责 1.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后勤服务组织; 2.优化资源(有形资源)配置,合理使用资源,为教学和科研提供基础保障; 3. 宣传环境育人理念,美化环境; 4. 受理师生员工对服务管理的投诉; 5. 处理后勤服务组织服务管理不到位行为。 六、服务与管理的范围 1. 后勤和卫生的行政管理; 2. 后勤服务组织的合同管理; 3. 后勤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和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 4. 环境保护和美化; 5. 资源的有效利用和闲置资源创收; 6. 物质设备的采购和国有资产(实物资产)的管理; 7. 基建、大修和装潢的项目的管理; 8. 校园饮食、卫生工作; 9. 绿化、保洁、维修服务工作; 10、能源的节约工作。 11.房产管理、房屋资源合理配置。 七、服务与管理的实施 1.后勤综合管理处需编制年度目标计划,按计划实施服务和管理; 2.全面推行质量管理,规范服务和管理行为,提高服务和管理质量; 1 3.建立目标评估体系,收集、整理基本数据,制订各项评估指标,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为持续改进工作质量和方法提供操作平台; 4.创立双向服务机制,实行参与式管理,使学生参与社会服务,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 5.实施对后勤服务组织的服务与管理的管理; 6.对师生所提意见和投诉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7.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及时; 8.设立后勤服务信息网站,公示服务信息和服务标准,实行服务承诺制。 八、后勤服务的监督 1.后勤服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侵害学生和老师利益的行为; 3.后勤服务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相关解释; 4.采用记录、照相、录像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5.学校授予的其它调查、检查。 九、服务与管理的责任 1.不依照招投标方式选择后勤服务组织为无效行为,应重新组织招投标选择后勤服务组织; 2.对师生投诉未及时处理和置之不理的行为,应及时纠正; 3.由于服务和管理不到位而影响教学、科研和师生学习、工作或生活的,应承担管理责任; 4.学校稳定环境受到后勤服务影响的,应承担相应的服务与管理责任。 十、考核、评估工作 1.根据学校要求,对后勤综合管理处全体员工进行考核; 2、做好对后勤服务单位和项目经理的考核工作。 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执行。 十二、本办法解释权在后勤综合管理处。 后勤综合管理处 二○○五年五月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585cdf8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e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