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科学”时代对科学家社会责任的认识 知识与权力关系的探讨,从现代科学诞生的16世纪开始就一直延续下来,直到今天。培根,福柯,劳斯等一大批哲学家都对二者的关系发表了深刻的看法,推动着我们对于二者关系的认识,不断向前发展。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的进步,科学由小科学阶段迈入了大科学阶段,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因此也在发生着深刻的改变,作为知识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的科学知识与作为权力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的政治权力之间,在大科学时代,它们的关系也有着前所未有的特点,而科学家因此也就有了前所未有的社会责任和伦理责任。 一、小科学时代科学知识与政治权力的关系特点 关于小科学和大科学的确切描述,现在学界并没有权威统一的认识,但大体上“现在,我们所说的‘小科学’,就是指皇家学会时期,靠自己的资金、技艺和兴趣而选题的研究”[1]这个时期大概是从近代科学产生到20世纪30年代。在这个时期,科学知识与政治权力分别作为两个独立的系统,相互之间的交流比较少。他们二者相互之间的关系也呈现为大体三种互动关系:“第一,运用知识获取权力”[2]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学而优则仕”,“第二种类型的关系是在权力被用来阻碍或扭曲知识的获取时出现的...第三种关系,即知识可以把我们从权力的压制作用下解放出来。”上面介绍的知识与权力的三种关系,是劳斯在《知识与权力》一书中提到的,虽然并不是学界的统一认识,但大体反映了当时知识与权力的关系,也就代表了科学知识与政治权力所处关系的大体情况。“在所有这些互动关系中,权力与知识仍然是彼此外在的。知识独立于权力的运用而获得知识论的地位。”从以上总结的三种关系可以看出,当时的科学知识与政治权力是两个独立的系统,各自按照自己的系统思维进行运作,相互间的作用关系也是外在的。正如普赖斯在《小科学,大科学》中提到的“在对国家事务发挥有益作用的方面来说,科学家只不过是一件被动的工具,就像一部词典一样被人请教着,对各种要求作出正确的答复。” 科学知识作为一个独立系统,当时它的“研究目的不是把科学的知识应用到生产上,来改造世界。它的主要目的是认识自然的奥秘。”“科学活动带有个人奋斗、个人爱好的色彩,和生产关系不紧密...”科学家在小科学时代进行科学研究,完全是一种自发的兴趣使然,他们最终只是想要了解世界的规律和本性而已。因此,小科学时代的科学家,对于自己作为科学家的社会责任的问题,仅有很模糊的认识,甚至是根本没有考虑过。而普通的社会大众,也没有强烈要求科学家应该具备什么社会责任。 二、大科学时代科学知识与政治权力的关系特点 “大科学”这个词首先由美国物理学家A?M温伯格于1961年提出,1963年美国著名科学社会学家D?普赖斯在代表作《小科学,大科学》中具体阐述了这一概念。从此,这一概念为人广泛熟知。 一般认为,美国的“曼哈顿”工程标着大科学时代的开启。正因为此,科学知识与政治权力的关系也就与小科学时代有着极大的不同。“从小科学进展到大科学,科学与生产、科学与社会、科学与政治的关系变得十分密切了。”科学知识与政治权力的关系在大科学时代有着许多不同以往的特点,已经有很多学者从不同方面表达过这些特征。本文重点提出他们之间关系的一个特点,那就是,科学知识在大科学时代可以产生出某些政治权力。而不仅像小科学时代那样,他们二者的关系仅仅是外在的。在大科学时代,他们的关系走向了内在化,科学知识可以成为政治权力的母体。正如拉图尔所说“在现代社会,大多数新兴权力来自科学(不论是何种科学),而非来自于经典的政治过程。” 为什么可以说科学知识能够产生出政治权力呢,从原子弹的发明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原子弹的出现,代表着世界进入了核时代。“在核时代,人类手中已掌握了足以毁灭自己,甚至毁灭这个星球全部生命的自然力,能驾驭像太阳般的能量”目前,一个国家拥有核武器就代表他拥有了毁灭地球的力量,那么随之而来,这个国家也就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在国际政治舞台的话语权,拥有了话语权,也就是拥有了一种政治权力的体现。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国家从五十年代开始要大力研制原子弹,为的就是要获得这项政治权力,有了它,我们国家就可以在国际上获得应有的地位,不受任何国家的威胁。美国和苏联的核竞赛,如今的伊朗与朝鲜核问题,究其某方面的原因,都是为了要获得这种政治权力,而这种政治权力,在小科学时代是没有的,只有到了大科学时代,由科学知识本身产生出来。 三、大科学时代中科学家具备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科学知识在大科学时代是可以产生出某些新的政治权力的。但是,政治权力既可以造福于人,也可以成为某些人牟取私利的工具,从而危害社会的稳定繁荣。科学知识产生的政治权力也避免不了会被滥用,从某些有核国家在国际上对某些无核国家的核威胁就可以看出来,甚至这种滥用可以毁灭全人类,因此是需要极力关注的。虽然政治权力按照权力的思维运作,一旦产生是不受科学支配的,但科学知识始终对于由自己产生的政治权力是负有责任的。就好比父母生育了子女,子女有自己的思维,长大后自己决定自己的行为,不受父母控制。但终究,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责任是一辈子的。时刻对自己子女的行为起着约束的作用。 在大科学时代,科学家作为科学知识的拥有者,对于那些由科学知识产生的政治权力的运用就有了一定的责任。“科学家就不仅对自己的工作和科学共同体的其他成员负有伦理的义务,而且对整个社会负有道义的责任。他再也不能说,我的工作只管研究与发明,至于它的应用及其造成的道德后果,是政治家和经理们要负的责任,它一概与我无关。”科学家不再像小科学时代那样似乎与政治权力的运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6226314f8b069dc5022aaea998fcc22bdd1436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