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资历条件如下: (1)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须受聘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满3年,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须受聘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满3年; (2)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须受聘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满2年。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须受聘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满2年; (3)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原则上要求保持市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省级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或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专家称号、或享受市级及以上政府津贴。 3、业绩条件 (1)中学高级教师一、二、三级岗位条件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质量在本校同层次班级中成绩突出。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应包括德育及班主任工作、学科质量、学生全面发展等综合情况,评估结果应得到师生广泛认同。 同时,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到少要符合下列1-7项中的4项,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至少要符合下列1-7项中的3项。 1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包括中层及以上干部)满3年,并且本人或本人所带班级(部门)获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等表彰; 2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研究课题1项,或出版教育教育学著1部(主编或第一作者),或在市级以上正式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篇(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独撰或第一作者);或承担的教育科研课题或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奖; 3获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教学活动奖励; 4本人培养辅导的学生或青年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举办的专业竞赛、考评中获全国三等奖、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以上; 5获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 6积极参加学历进修,中学教师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7任现职以来1次以上年度考核优秀。 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具备竞聘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资格。 (2)中学一级教师一、二、三级岗位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质量在本校同层次班级中成绩突出。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应包括德育及班主任工作、学科质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等综合情况,评估结果应得到师生广泛认同。 同时,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至少要符合下列1-7项中的4项,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至少符合下列1-7项中的3项。 1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包括中层及以上干部)满3年,并且本人或本人所带班级(部门)获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等表彰; 2任现职以来,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或承担的教育科研课题或论文在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奖; 3获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教学新秀(能手)等教学活动奖励; 4本人培养辅导的学生或青年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举办的专业竞赛、考评中获省三等奖或市二等奖或区一等奖及以上; 5获区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劳动模范、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等); 6积极参加学历进修,中学教师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7任现职以来1次以上年度考核优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66ff31aba1aa8114431d9d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