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偷逃税款感想 降税率但严监管是大势所趋,所有企业家与经营者都要提高财商思维,认清形势,依法纳税,要合理节税,而不是偷税与漏税。不要让自己辛辛苦苦积累的财富因为税务问题而一夜回到解放前。 2018年10月3日范冰冰被罚8.8亿,2021年11月22日温州籍雪梨和林珊珊被罚款6555.31万和2767.25万,昨天(2021年11月20日)薇娅直接因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款13.41亿。金额之巨大令很多网民大感意外。 愚蠢的老板在偷税,聪明的老板在避税,智慧的老板在节税。在国家“共同富裕”的号角下,解决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问题越来越重要,而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一大关键。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将其个人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费、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或工资薪金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是很多企业或高收入群体最常用的招数,接下来就是税务稽查的对象了。 当然,也不否认合理利用税收政策的筹划,但就现实而言,不少的税收筹划是游走于黑色与白色的中间地带,可以称之为灰色地带。在宏观背景宽松的时候,可能按白色对待,一旦宏观背景从严,这些灰色地带就可能被判定为黑色地带。案例就不说了,请结合时事自行脑补。当然,我们也能看到,税制在不断完善,征管漏洞在堵塞,灰色空间越来越少,不正当、无知的税收筹划之热终会退潮。其实,我们并不反对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但是反对没有底线的恶意筹划! 税收贯穿企业经营的始终,与每个企业,企业家,也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十八世纪美国最伟大的科学家,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航海家。他曾经说过一句名言:“唯税收和死亡是不可避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好在刑法规定,第一次因为偷逃税款被国家税务机关稽查到,不管偷逃税款金额大小,只要违法企业能缴清偷逃税款与罚款,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每个企业,每位企业家一定要有敬畏之心,税务机关的眼睛是雪亮的,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和企业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经得起时代的检验,否则就是昙花一现,敬畏之心不可丢,不可丢。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6d764866adc5022aaea998fcc22bcd126ff42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