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生因死亡而注销学籍办理程序

时间:2022-05-04 09:21:19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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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生因死亡而注销学籍办理程序



1.办理部门:相关二级学院,教务处、其他有关部门 2.办理时限:接到审批表后即办理













学校领导签署注销学籍的意见







学籍管理人员在学信平台注

销该生的学籍

教务处审核、签署意见



二级学院学工人员填报注销学籍审批表







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







教务处、所在二级学院相应调整学籍档案和学生名册







说明:对由于各种原因而死亡的学生,其学籍注销手续由该生所在二级学院填报注销学籍审批表,并送交教务处。送交注销学籍审批表时,应提供下列材料:该生的死亡医学证明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但复印件需由二级学院注明原件已核字样)、如无死亡证明,也可提供火化证。






南宁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生因死亡而注销学籍审批表



二级学院(盖章) 编号:南师教字( S

姓名 学号









性别 专业

身份证号



班别





死亡 原因 死亡证明



材料名称 二级 学院 意见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签章:



教务处 意见

学校领导意见





注:1. 对由于各种原因而死亡的学生,其学籍注销手续由该生所在二级学院填报注销学籍审批表,并送交教务处。送交注销学籍审批表时,应提供下列材料:该生的死亡医学证明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但复印件需由二级学院注明原件已核字样)、如无死亡证明,也可提供火化证。

2.死亡原因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以下原因之一:因病、猝死、溺水、车祸、煤气中毒、其他意外事故、自杀、他杀、见义勇为、其他原因。 3. 表中的编号由教务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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