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生因死亡而注销学籍办理程序 1.办理部门:相关二级学院,教务处、其他有关部门 2.办理时限:接到审批表后即办理 流 程 图 学校领导签署注销学籍的意见 学籍管理人员在学信平台注销该生的学籍 教务处审核、签署意见 二级学院学工人员填报注销学籍审批表 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 教务处、所在二级学院相应调整学籍档案和学生名册 说明:对由于各种原因而死亡的学生,其学籍注销手续由该生所在二级学院填报注销学籍审批表,并送交教务处。送交注销学籍审批表时,应提供下列材料:该生的死亡医学证明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但复印件需由二级学院注明原件已核字样)、如无死亡证明,也可提供火化证。 南宁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生因死亡而注销学籍审批表 二级学院(盖章): 编号:南师教字( )S 号 姓名 学号 性别 专业 身份证号 班别 死亡 原因 死亡证明 材料名称 二级 学院 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见 学校领导意见 备 注 注:1. 对由于各种原因而死亡的学生,其学籍注销手续由该生所在二级学院填报注销学籍审批表,并送交教务处。送交注销学籍审批表时,应提供下列材料:该生的死亡医学证明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但复印件需由二级学院注明原件已核字样)、如无死亡证明,也可提供火化证。 2.死亡原因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以下原因之一:因病、猝死、溺水、车祸、煤气中毒、其他意外事故、自杀、他杀、见义勇为、其他原因。 3. 表中的编号由教务处填写。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8d7b7ed30126edb6f1aff00bed5b9f3f80f72e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