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主席、评委,亲爱的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对于对方辩友刚才所提出的观点及定义我方并能不完全赞同。我方强调辩题中的爱情指的相爱的人纯纯的爱恋,有别于老夫老妻之间的亲情,与其他无关。一代宗师卓别林曾说:“爱情使人忘记了时间,时间也使人忘记了爱情”。既然爱情使人忘记时间,真爱又何必在乎天长地久;既然时间使人忘记了爱情,天长地久又何必苦苦追求。当对深爱的人的爱情已转化为亲情,对已不爱你的人放手让他去追寻真爱,对此,我方坚定认为爱情在于曾经拥有,现在请听我方观点: 其一,爱情是短命的。根据现代科学解析,爱情是通过激素作用的生物程序,其作用周期是短命的。既然是短命的,那又怎能天长地久呢?也许对方辩友会说,让这种生物程序不断的、无限的循环,不就可以达到天长地久的目的。但不应忽略的是,著名艺术家周星驰曾说过“爱火,还是不应该重燃的。重燃了,从前那些美丽的回忆也会随之化为乌有”。爱情的曾经,化为了乌有,那么所追求的天长地久的爱情,就没有了存在的基础。所以爱情在于曾经拥有,人们带着对他深深地思念活着,直到肉体腐朽。一生中,不忘记,曾忆起,不枉此生 其二,天长地久的不是爱情,而是亲情。爱情在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会自然而然的转化为亲情。我方从不否认,与其所爱的的人,可以天长地久,白头偕老,直至腐朽。但维系我们相依相伴,直至永远的不是短暂而又璀璨的爱情,而是最为至诚的亲情。如果对方辩友还认为这是爱情的话,不妨回家问一下,您那已过而立之年甚至不惑之年的父亲或者是知命、耄耋之年的祖父母吧,相信您会得到改变您认知的正确答案!我方也希望对方辩友,能够与所深爱的人天长地久,但是弄不懂、搞不清维系天长地久的是爱情还是亲情,那么天长地久对您而言永远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理想。直到有一天,等到您年至耄耋,在黄昏下,与您相伴的人相拥而坐,回忆曾经共同拥有的爱情,心中的甜蜜,自然会忆起今天,爱情在于曾经拥有! 其三,我们应该看到爱情是神圣的也是自私的,这也导致了爱情不能天长地久。《老子》中有言“天长地久,天地以能长且久者,以起不能自生,而能长生。”而爱情显然是自私的,故此其自生,故不能长生,不能天长地久。但当爱情转化为了无私的亲情,或者无私放手让对方去追寻真爱。那么无私,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故此爱情在于曾经拥有。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爱情在于曾经拥有。 感谢对方辩友这一番富含浪漫主义的理想爱情观,经过两轮的攻辩,对方辩友却还坚持爱情在于天长地久,但遥不可及的理想终归是理想,现实依旧是残酷的。徐志摩是多么烂漫的诗人,可以说他是一个追求爱情完美的达人,但是他依旧移情别恋,所谓的爱情天长地久是何其可悲?也许我方的言辞不如对方辩友华丽的辞藻那么浪漫动人,但我方所说的爱情是真真正正、实实在在的,请对方辩友,从虚幻的梦境中归来,活在当下! 按照对方辩友爱情在于天长地久的观点。那么您对您的前任是何其的不公?而您的前任又是何其的不幸!千百年来不计其数的前任对着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幻想着爱情天长地久的美梦。但到头来躲在夜里回想着曾经拥有的爱情,皆是泪花飘零。 我方重申,天长地久的是亲情,就像对方辩友您的父亲依旧深爱着您的母亲,而这份爱早已没有激情,没有了激情便不是爱情,而这份爱正是至诚的亲情,而您企图以华丽的言辞掩盖这份天长地久的亲情,以及他们曾经拥有的爱情,如此大逆不道,何其不孝。 我方发言完毕,谢谢! 可加:爱情不一定有婚姻,婚姻也不一定有爱情,现实中多少小三的爱情能够天长地久,又有多少人不是应为爱情而结婚的,不过他们不也是直至腐朽么?婚姻所代表的更多的是责任,请对方辩友不要混淆两者。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98ac1cf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