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规范资产和财务操作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现金、银行票据安全管理制度 1.用于零星支付的现金、银行票据必须妥善保管,只能由出纳人员使用。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收到大量现金时必须在下班前存入银行,因特殊原因确需滞留超额现金的,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妥善处理。 3.取送现金,必须三人以上监督、保护执行。 4.每天下班之前要认真检查办公室的门窗、抽屉是否锁好。 二)、收据、印鉴安全管理制度 1.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a.财务、收据由专人购买、填写,购买时在领购薄上做好记录,注明购买的数量及号码。 b.开具的、收据要有领用登记表,注明日期、号码、金额、项目,领用时要有领用人签字。 c.使用完的、收据存根要由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做好记录,任何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 2.印鉴安全办理制度 a.银行印鉴分人保管、使用。 b.银行印鉴应零丁放置保管,钥匙应随身携带。 c.使用银行印鉴时要由报账员亲自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便使用印鉴。 三)会计档案存放安全管理制度 1.收到的原始凭证要及时入账,入账后要及时贴入记账凭证后,不得随意丢放原始凭证以及记账凭证。 2.下班后会计人员要把收到的原始凭证、打印的记账凭证等重要会计资料放入抽屉中锁好,不得随意摆放在桌面上。 3.每月的记账凭证在结账后应及时装订,年度结束后的管帐账薄、管帐报表、条约、文件等重要的管帐档案应及时归档,由档案办理员统一办理,非财务人员不得随意翻阅,管帐人员查阅后要及时放归原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9a5c3c203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