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电子渠道批量开通业务协议书

时间:2022-07-11 11:49:17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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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



中国光大银行电子渠道批量开通业务协议书

(开通网上渠道和手机渠道账户信息查询等简单服务功能专用)

甲方: (企业名称) 乙方:中国光大银行 支行

为充分发挥乙方在个人金融领域全方位服务的优势,满足甲方多层次的银行服务需求,促进甲、乙双方的多方位金融合作,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为甲方下属员工提供“网上渠道和手机渠道账户信息查询等简单服务功能”,特制定本协议。

1、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为甲方辖属已开立中国光大银行阳光借记卡或个人结算账户的客户免费开通网上渠道和手机渠道账户信息查询等简单服务功能,向甲方客户提供“一站式”电子银行服务。

2、该功能仅限于个人账户信息查询和简单的投资理财功能,不具备对外转账功能。甲方客户如需开通网上渠道和手机渠道的转账、支付等动账功能,可至乙方营业网点办理。

3、甲方应确保申请开通的网上渠道和手机渠道账户信息查询等简单服务功能经其辖属已开立中国光大银行阳光借记卡或个人结算账户的客户的授权委托,并应根据附件要求,提供相关客户的姓名、证件号码、阳光卡卡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并确保相关信息真实有效。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附件办理开通业务,因甲方提供的客户信息有误导致的相关服务问题,由甲方(及客户)承担相应责任。

4、甲方应尽到通知义务,告知其在乙方开立阳光借记卡或个人结算账户的客户,确保其知情权。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6、双方发生争议时,如协商不能解决,应由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柜台业务专用章(对公)

址: 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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