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第八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黄梅戏新创剧目展演”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 • 【公布日期】2018.07.16 • 【文 号】艺戏函〔2018〕53号 • 【施行日期】2018.07.16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 第八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黄梅戏新创剧目展演”有关事项的通知 艺戏函〔2018〕53号 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广东省文化厅(局): 为展现近年来黄梅戏艺术传承发展的优秀成果,文化和旅游部、安徽省人民政府定于2018年9月上旬至10月8日在安徽省安庆市举办第八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本届黄梅戏艺术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节期间,将举办黄梅戏新创剧目展演。现将剧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各有关省、直辖市的各种体制黄梅戏院团均可申报。除安徽省外,其他有关省、直辖市的黄梅戏剧目申报数量不超过3台。 二、申报要求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鼓励简朴舞美、回归艺术本体。申报剧目必须是2015年10月第七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闭幕以来新创或整理改编的黄梅戏大型剧目。鼓励申报现实题材剧目。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剧目须填写申报表(附后),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加盖公章。 (二)申报剧目须提交剧本、节目单、演出视频各2份,演出单位和主创人员简介以及剧照4至5张(含电子版)。 申报剧目资料由所在省、直辖市文化厅(局)汇总提交至第八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筹委会。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四、会务安排 参加第八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黄梅戏新创剧目展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参演单位自理,艺术节筹委会将统一提供在安庆的演出场地,并给予适当的演出、交通、食宿补助。 五、工作安排 (一)艺术节主承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剧目进行遴选,并结合剧目审定情况,排出展演日程和剧场分布表,于2018年8月下旬书面通知参演单位。 (二)展演期间,主办单位将邀请专家组成观演评论小组,对参演剧目进行“一剧一评”,发挥艺术评论对艺术创作的引导作用,以权威专业、严肃认真的艺术评论提升剧目创作演出水平。 六、联系方式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c9a226af48a6529647d27284b73f242336c31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