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 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监事会负责本社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会计和出纳负责本社会计工作。 二、管理内容 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等管理。合作社资金管理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三、资产管理 本社实行购置计划与审批、审批与采购、采购与验收保管、保管与使用审批、处置与审批相互分开的制度。财务部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的确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比例,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资产折旧。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吃不开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 四、财务账款管理 本社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账目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在夫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五、财务审批、公开制度 1、本社财务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 2、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等相关事项。 3、年度预算内开支,由理事长直接审批;预算外开需在事前经理事会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重大投资项目开支需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 4、财务人员办理各项支出,原始凭证(支出计划审批、发票、验收、入库等凭证)必须齐全,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字方可入账; 5、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6、监事会在每月财务结账前对账务支出项目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支出的,提出质询,责令整改纠正,甚至责令由责任人赔偿。 7、本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财务人员必须热情接待社员提出的与其有关的财务查询。 六、购销价格管理 本社购销产品、生产资料的价格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f31a383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e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