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范本 输入工程项目名称 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比选招标编号: 根据省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宁德市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 (招标人) 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招标代理活动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 ; 2.项目名称: ; 3.项目地址: ; 4.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批准投资额: 万元; 5.工程规模、结构类型: ; 6.是否国家或省重点工程项目: ; 二、本招标项目委托代理的内容 (勘察招标、设计招标、监理招标、施工招标、工程货物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三、代理费取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造价咨询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房457号)规定的标准及允许的浮动率收取,本招标项目按(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标准的 %支付服务费用。 四、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通过综合实力评分进入宁德市名录库前 名和省级名录库进入宁德市名录库且在省级名录库内排前 名且其资质 级可承接相应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 五、随机抽取的时间和地点: 抽取时间: 年 月 日 午 ; 抽取地点: ; (抽取时间距公告发布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市属和蕉城区项目抽取地点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六、随机抽取程序: 1、招标代理机构须于 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在 地点向招标人提交申请书(见附件一),超过规定的时间提交申请书的将予拒绝。 2、招标人核验并登记申请参加随机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审查申请参加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申请书的内容及签章是否符合要求。未带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比选。 3、招标人代表宣布合格的随机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4、招标人对通过核验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随机抽取并确定中选单位,随机抽取办法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1)抽取一名中选单位。(2)按序抽取若干名中选单位。 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放弃中选的,招标人报该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备案后。并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选取新的中选单位。(1)重新抽取。(2)选取下一名中选单位。 5、中选单位与招标人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GF-2005-0215)范本商谈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七、招标代理中选单位不接受委托的,或不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标人:(签章)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05c710003d8ce2f006623d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