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关于收、退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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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退费标准

一、收费

1、幼儿园按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凡入读我园的幼儿需按幼儿园规定一次性交纳每学期的保教费、伙食费、代收代管的保险费、体检费等。

2、幼儿园开学一月以内插班的,需交纳全期费用。

3、幼儿园开学一月以上插班的幼儿,按月交费,入读时,若当月时间过半按半月交费,当月时间不足半月按全月交费。(含保教费、伙食费、代收代管的保险费、体检费等) 4、中途插班的幼儿交纳生活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二、收费标准: 幼儿园收费标准:

保教费; 1600/期,生活费:300/,接送费;400/

代收代管:保险费、互助金、(根据当年标准)

三、退费

(一)幼儿入学后因故要求退费的,须向学


校提出书面申请,阐明理由,出具有关退学、退费材料和凭证。

1入读时间在半个月以内申请退学退费的,扣除一个月的保教费,退还其余费用。生活费退费标准:幼儿园扣除幼儿在园入读时间的生活费,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按全月计算后退还其余费用。 (二)若幼儿在园期间请假退费

1、请假时间在连续一周以上者(连续请假,周六、周日不计算)退费只限生活费,按实际月缴费标准退费,未请假幼儿概不退费。 2、若幼儿因特殊情况请假,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3、在园超过一个月退半费,超过两个月学费免退。

阳光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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