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筑披大学的管理体制与改革 1)筑波大学的办学思想与建校方针 在60年代末期,日本出现了学潮。日本政府为了克服学潮引起的混乱,维持高等教育的秩序与传统,适应国内外的各种变化与要求,为日本的大学改革树立样板,而投入了巨额资金(1000亿日元)于1973年16月在筑波科学城创设了新型的综合大学——筑波大学,筑波大学是日本的第一所“新构想大学”。 日本文部省创设的新构想的筑被大学,主要是为了试图改变出于采用讲座制所造成的学术发展的停滞状况,通过“开放性大学”使学术研究产生活力。所以,在筑波大学废除了学部(系)讲座制,便于校内外科研工作者进行学术交流。二是为日本的大学改革作先导性的试验,如实行推荐入学制度、大学公开讲座、接受海外归国学生、必修信息处理教育科目、在职者教育、教职员的国际交流等改革,对其它大学的改革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筑波大学的建校方针是:“本校旨在基础及应用科学诸领域加强同国内外教育、研究机关以及社会各界的自由、密切的交流与联系,在提高国际性使用的成果,推进教育、研究,培养具有创造性智能和富有人性的人才之同时,有助于学习文化的发展。迄今的大学动辄就封闭于狭窄的专门领域,使教育、研究停滞不前,乃至凝固化,容易脱离现实社会。本校基于这方面的反省,以向国内外开放本其基本持征。因而,本校在不断地适应变化中的现代社会之同时,开发富有国际性、多样性和柔软性的新的教育、研究机能以及管理组织,尤其是确立负责实施以上诸活动的管理体制。 二、筑被大学的管理体制 筑波大学的管理体制不同于其它的国立大学,除没有评议会以外,还没有副校长、“参与会”和“人事委员会”等管理机构。筑被大学特设的五名副校长,主要是协助校长,分管教学、研究、医院、福利保健、辅导和总务。筑波大学的管理体制与机构。自建校以来,筑波大学实行新构想的管理方式。 1)“评议会”。为实施全校一元化的大学管理,在以校长、副校长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之下,设立了大学管理的最高审议机关——“评议会”。筑波大学的评议会由校长、副校长、学群长、研究生课程长、图书馆长;附属医院长、学系长、学类长以及校长直接提名者等共60人组成,负责审议大学管理的重要事项,行使法令所规定的权限。 2)“参与会”。为实现“开放性大学”的办学宗旨,筑波大学特设了由社会上的有识之士组成的参政、建议机构——“参与会”。参与会可以把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充分地反映到大学的管理中,可以根据校长的咨询,就大学的管理提出意见或建议。 3)一系列的委会等。为了实现全校的一元化领导和大学自治、筑波大学设立了全校性的规划调研室人事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国际交流委员会和各种会议(教育审议会、研究审议会、相利保键辅导审议会)。在教学组织和研究组织中设立了“教师会议”,以便进行自主性管理。 4)“事务局”。为妥善地适应新的教学研究组织和大学的管理方式,确保大学事务处理的有效的一贯性,筑波大学的事务工作实行了一元化的领导,采取所有的事务都由“事务局”负责处理。事务局下设九个部:总务部、经理部、学务部、研究协力部、学生部、医院部、图书馆部、学校教育事务部、设施部,有序地管理学校的各项具体事务,为学群、学类、大学院、学系和研究中心等教学、科研组织服务。 三、筑波大学的教学组织和研究组织 筑波大学在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等各方面进行了总体新改革的同时,对教学组织和科研组织也进行了改革,打破了以往大学固有的学部、学科制度,改为设立学群、学系的制度,更新设置综合性的课程,开展各类课程组的科研工作等。在筑波大学,教学组织与研究组织是分离的。研究组织内学系(教师的组织)、特别项目研究组织和研究中心组成。教学组织由学群、学类、大学院(学生的组织)组成。教学组织、研究组织与各种中心的关系: 1)学系。学系是教师组织、也是研究组织。在筑波大学,按照学科的研究领域设立了26个学系,具体为:哲学思想学、历史人类学、文艺语言学、现代语现代文化学、教育学、心理学、心身障碍学、社会科学、社会工学、生物科学、农林学、农林工学、应用生物化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球科学、物理工学、物质工学、构造工学、电子情报工学、体育科学、艺术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社会医学等学系。这些学系之间尽可能多的相互联系与交流。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领域,在所属的学系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33b4a41be1e650e52ea993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