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一)八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1、操作前查 查医嘱:书写规范,用药合理,无配伍禁忌。对有疑问的医嘱,查清后方可执行。 查器械:针筒及输液器有效期,包装无破损漏气,针尖无弯钩锈迹,针梗无弯曲,针头与针筒或输液器连接紧密,针栓无漏气。 查备药:药品标签内容(性状、用法用量及有效期)清晰可辨,安剖瓶口无 松动、瓶身无裂缝,摇晃药物后在光亮处检视无霉菌无浑浊变色无可见漂浮物。 治疗前: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在试验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试验结果 由执行者签名确认,阴性者方可使用。 二、操作中查 发药和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操作后查 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皮试结果由执行者在治疗登记簿写明药物名称及皮试结果,如皮试阳性,应用红笔以“+”表示,并在门诊登记簿上进行登1/2 记。 八对: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 一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2/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38f7c04be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0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