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性恋爱,理性结婚 ——不做闪婚一族 有这样一对夫妻:男女双方都是有正式工作的都市大龄青年,通过亲人朋友的介绍,两人都觉得对方还不错,于是开始交往,两个星期后恰好碰上黄金周,于是一同外出旅游并在景点旅社发生关系。旅游回来后不久便开始商量结婚事宜。认识两个月后,正式登记结婚并摆了婚宴酒席。然而不到半年,双方就因为生活中一些柴米油盐的小事几乎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最终他们不得不求助于心理咨询专家。 也许,这就是专家们所说的“因为爱情而结婚,因为了解而离婚”。当然,这对夫妻还算理性,终于心存不舍。不少“闪婚一族”,就直接走到了法院又成了“闪离一族”。 心理学上的“首因效应”可以很好地解释这一现象。首因效应也叫首次效应、优先效应或“第一印象”效应。它是指当人们第一次与某物或某人相接触时会留下深刻印象。正所谓一见钟情,就是男女双方第一次接触时留下了深刻的良好印象。然而,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了解一个人或一件事物通常都不能仅凭第一印象的接触。一次表现和惯常行为也总是区别而言。 当然,这里并不否认有些事物一次便足以看清楚,有的人一次交往也能被看透。但是,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路遥才能知马力,日久才可见真心”。否则,以过早的表面印象取舍,下结论,会使你带来“地雷式”的感情,结成悲果。也可能使你错过真正适合的伴侣,遗憾终生。 正如心理学是一门学问,爱情与婚姻也大有学问。 所谓感性的爱情观,理性的婚姻观。谈念爱就是找感觉,因为爱和喜欢的感觉,所以交往和相处;而结婚就不一样,它必须理性地面对“残酷”的现实。并且,恋爱往往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而结婚则牵涉两大家庭。 印象很一般或者根本就不好,与对方毫无感觉,只因为对方的金钱或权势而走到一起,自然存在诸多弊端。而良好的第一印象,怦然心动进而交往,无可厚非。只是,婚姻的维持需要恋爱的感情基础却又不等于恋爱,而是“大于”恋爱,它需要更多的理性。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40c58b949649b6648d747f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