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 我如今十六岁,正值青春年华,偶尔为学习烦恼。 我的爸爸他那时十六岁,正值青春年华,开始了他的工作。 他成了一名邮递员,这在当时是个好差事,需要有人引荐。可其中的苦也显而易见,不论春夏秋冬还是刮风下雨,工作都得照常。他的两个姐姐已经出嫁,他的一个哥哥一个弟弟都嫌苦不愿去。于是他去了。邮局离他家太远,更何况那时候没有汽车没有摩托,连自行车对于他的家庭也太过奢侈。他只好住在邮局的员工宿舍里,一星期最多回家一次。这和现在的高中生一样,但又天差地别。 他每天要做的就是送信。他一开始就差人一筹,他不会骑自行车,也没有人来教他。所以尽管邮局有配备自行车,但他只能用脚走。他用他的一双脚走遍了邮局的管辖范围一次又一次,没多久他就摸清了这块土地上的所有地方。他无数次地从田间小路经过,却没有一次来得及停下歇歇,看看路边开得一塌糊涂的花。他其实最喜欢那些花花草草。他从小路上匆匆奔过,累了就快步走着。他只能用更多的汗水来弥补他和别人之间的时间差。因为他知道,如果速度慢了,说不定连觉都不用睡了。可尽管如此,他还是起得比别人早,却很晚才回来。他一沾枕头就睡着的习惯大概也是在那时养成的。 现在十六岁的孩子很是娇嫩,走几步路脚上便出了水泡,就疼得不愿再走。但那时的他脚上却不会长水泡,因为他的脚底板早已结了厚厚的一层茧,起不了泡了。他的脚只会在夜晚熟睡的时候抽筋很久,每当这个时候,尚且十六岁的他就会在睡梦中哭起来,褪去了白天工作时过分的坚强。但因为疲惫,他再疼也不会醒过来。然后第二天清晨三四点,他又会面色如常地起床,开始一天的工作,好像深夜里难挨的疼痛从未有过。 不像我的十六岁,爸爸的十六岁不见哪怕一点点的青春的踪影。如今他已经不必像他十六岁时那样辛苦,生活也很安逸。但他已经老了,需要几个月染一次发来掩饰岁月的痕迹。纵使他脸上偶尔带着类似青春的笑,也再回不去1979年他那十六岁的青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56635c1c77da26924c5b0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