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会管理制度 一、目的 依据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要求,常态化分析查找、防范化解安全隐患点,督促全体职工绷紧安全弦,最大限度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生产员工早晨生产前、交接班时进行的“班前会”,统称“晨会”。 三、组织、地点及时间要求 “晨会”根据生产车间工作特点,以生产车间为单元,由车间主任主持召开,在车间主任请假或无法主持期间,由安全管理员主持,一般会议设在在生产车间安全的公共区域进行,如有岗位操作规程或安全内容学习,可灵活在各岗位上岗处、制度上墙处进行。会议一般不超过5分钟,如有加强培训、警示教育等内容学习,可适当延长时间。 四、内容 “晨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组织会前点名。车间主任或安全管理员是晨会的具体组织人员,应对当班作业人员进行点名,确保无错漏。 (二)检查与会人员状态。通过观察和询问,了解上岗人员身体、心理和情绪状况,排查安全生产不放心人员。对排查出的不放心人要有管理措施,安排帮扶人员和顶岗人员。 (三)安排部署任务。传达贯彻上级、企业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安排,布置当班工作任务。 (四)组织教育培训,结合工作现场实际和天气情况,针对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个作业点强调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点评、解析存在的隐患或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和整改办法。 (五)强调注意事项。结合当班工作任务,针对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岗位注意事项、应知应会知识、工作任务、工艺参数、防护装备配戴、应急装备使用等重点内容抽查2至3人,结合同类企业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六)整理资料。“晨会”主要内容、员工签到等资料应齐全并存档备查。 五、考核 企业应将“晨会”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体系,将“晨会”制度落实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内容,并将“晨会”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职工考核。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晨会”,并由本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凡不签名者,一律考核5元。 对于组织者,未检查员工状态或未未对异常状态员工进行帮扶的,造成人员伤害事故发生的,一律考核100元。 对于组织者,未按公司要求传达上级、企业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安排的一律考核50元。 对于员工提出重要建议的奖励参照《安全考核、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其他考核内容参照《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进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69ba68506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