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阅读】李世民不计前嫌用魏征

时间:2022-04-16 07:02:19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课外阅读】李世民不计前嫌用魏征



魏征(580643)字玄成,馆陶(今属河北)人,从小丧失父母,家境贫寒,但喜爱读书,不理家业,曾出家当过道士。隋大业末年,魏征被隋武阳郡(治所在今河北大名东北)丞元宝藏任为书记。元宝藏举郡归降李密后,他又被李密任为元帅府文学参军,专掌文书卷宗。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李密失败后,魏征随其入关降唐,但久不见用。次年,魏征自请安抚河北,诏准后,乘驿驰至黎阳(今河南浚县),劝嵛李密的黎阳守将徐世绩归降唐朝。不久,窦建德攻占黎阳,魏征被俘。窦建德失败后,魏征又回到长安,被太子李建成引用为东宫僚属。魏征看到太子与秦王李世民的冲突日益加深,多次劝建成要先发制人,及早动手。 玄武门之变以后,李世民由于早就器重他的胆识才能,非但没有怪罪于他,而且还把他任为谏官之职,并经常引入内廷,询问政事得失。魏征喜逢知己之主,竭诚辅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加之性格耿直,往往据理抗争,从不委曲求全。

有一次,唐太宗曾向魏征问道:“何谓明君、闇君?”魏征回答说:“君之所以明者,兼听也,君之所以闇者,偏信也。以前秦二世居住深宫,不见大臣,只是偏信宦官赵高,直到天下大乱以后,自己还被蒙在鼓里;隋炀帝偏信虞世基,天下郡县多已失守,自己也不得而知。”太宗对这番话深表赞同。

贞观元年(837,魏征被升任尚书左丞。这时,有人奏告他私自提拔亲戚作官,唐太宗立即派御史大夫温彦博调查此事。结果,查无证据,纯属诬告。但唐太宗仍派人转告魏征说:“今后要远避嫌疑,不要再惹出这样的麻烦。”

对此,魏征当即面奏说:“我听说君臣之间,相互协助,义同一体。如果不讲秉公办事,只讲远避嫌疑,那么国家兴亡,或未可知。”并请求太宗要使自己作良臣而不要作忠臣。太宗询问忠臣和良臣有何区别,魏征答道:“使自己身获美名,使君主成为明君,子孙相继,福禄无疆,是为良臣;使自己身受杀戮,使君主沦为暴君,家国并丧,空有其名,是为忠臣。以此而言,二者相去甚远。” 太宗当即点头称是。

贞观二年(628,魏征被授秘书监,并参掌朝政。不久,长孙皇后听说一位姓郑的官员有一位年仅十六七岁的女儿,才貌出众,京城之内,绝无仅有。便告诉了太宗,请求将其纳入宫中,备为嫔妃。太宗便下诏将这一女子聘为妃子。魏征听说这位女子已经许配陆家,便


立即入宫进谏:“陛下为人父母,抚爱百姓,当忧其所忧,乐其所乐。居住在宫室台榭之中,要想到百姓都有屋宇之安;吃着山珍海味,要想到百姓无饥寒之患;嫔妃满院,要想到百姓有室家之欢。现在郑民之女,早已许配陆家,陛下未加详细查问,便将她纳入宫中,如果传闻出去,难道是为民父母的道理吗?”

太宗听后大惊,当即深表内疚,并决定收回成命。但房玄龄等人却认为郑氏许人之事,子虚乌有,坚持诏令有效。陆家也派人递上表章,声明以前虽有资财往来,并无订亲之事。这时、唐太宗半信半疑,又召来魏征询问。

魏征直截了当地说:“陆家其所以否认此事,是害怕陛下以后藉此加害于他。其中缘故十分清楚。不足为怪。”

太宗这才恍然大悟,便坚决地收回了诏令。

由于魏征能够犯颜直谏,即使太宗在大怒之际,他也敢面折廷争,从不退让,所以,唐太宗有时对他也会产生敬畏之心。有一次,唐太宗想要去秦岭山中打猎取乐,行装都已准备停当,但却迟迟未能成行。后来,魏征问及此事,太宗笑着答道:“当初确有这个想法,但害怕你又要直言进谏,所以很快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还有一次太宗得到了一只上好的鹞鹰,把牠放在自己的肩膀上,很是得意。但当他看见魏征远远地向他走来时,便赶紧把鸟藏在怀中。魏征故意奏事很久,致使鹞子闷死在怀中。 贞观六年,群臣都请求太宗去泰山封禅。藉以炫耀功德和国家富强,只有魏征表示反对。唐太宗觉得奇怪,便向魏征问道:“你不主张进行封禅,是不是认为我的功劳不高、德行不尊、中国未安、四夷末服、年谷未丰、祥瑞末至吗?”

魏征回答说:“陛下虽有以上六德,但自从隋末天下大乱以来,直到现在,户口并未恢复,仓库尚为空虚,而车驾东巡,千骑万乘,耗费巨大,沿途百姓承受不了。况且陛下封禅,必然万国咸集,远夷君长也要扈从。而如今中原一带,人烟稀少,灌木丛生,万国使者和远夷君长看到中国如此虚弱,岂不产生轻视之心?如果赏赐不周,就不会满足这些远人的欲望;免除赋役,也远远不能报偿百姓的破费。如此仅图虚名而受实害的事,陛下为甚么要干呢?”不久,正逢中原数州暴发了洪水,封禅之事只好告终。

贞观七年(633,魏征代王珪为侍中。同年底,中牟县丞皇甫德参向太宗上书说:“修建洛阳宫,劳弊百姓;收取地租,数量太多;妇女喜梳高髻,宫中所化。”

太宗接报大怒,对宰相们说:“德参想让国家不役一人,不收地租,富人无发,才符合他的心意。”并很想治皇甫德参诽谤之罪。


这时魏征谏道:“自古上书不偏激,不能触动人主之心。所谓狂夫之言,圣人择善而从。请陛下想想这个道理。”最后还强调说:“陛下最近不爱听直言,虽勉强包涵,已不像从前那样豁达自然。”

唐太宗觉得魏征说得入情入理,便转怒为喜,不但没有对皇甫德参治罪,还把他提升为监察御史。

贞观十年636,魏征奉命主持编写的《隋书》《周书》《梁书》《陕书》《齐书》(时称五代史)等,历时七年,至此完稿。其中《隋书》的序论、《梁书》《陈书》和《齐书》的总论都是魏征所撰,时称“良史”。同年六月,魏征因患眼疾,请求解除侍中之职。唐太宗虽将其任为特进这一散职,但仍让其主管门下省事务,其俸禄、赏赐等一切待遇都与侍中完全相同。

贞观十二年638魏征看到唐太宗逐渐怠惰,懒于政事,追求奢靡,便奏上著名的《十渐不克终疏》列举了唐太宗执政初到当前为政态度的十个变化。他还向太宗上了“十思”,即“见可欲则思知足,将兴缮则思知止,处高危则思谦降,临满盈则思挹损,遇逸乐则思撙节,在宴安则思后患,防拥蔽则思延纳,疾谗邪则思正己,行爵赏则思因喜而僭,施刑罚则思因怒而滥”十条。

贞观十六年(642,魏征染病卧床,唐太宗所遣探视的中使道路相望。魏征一生节俭,家无正寝,唐太宗立即下令把为自己修建小殿的材料,全部为魏征营构大屋。不久,魏征病逝家中。太宗亲临吊唁,痛哭失声,并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我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

君臣关系,千古绝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84ee10c4835eefdc8d376eeaeaad1f3469311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