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文明施工措施 (一)工地大门和施工图牌 1.施工现场进出道口应为2个,特大型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车辆进出后及时关闭。 2.大门宽度不得大于8m,安装封闭门扇,门扇高度与施工围挡一致,下底悬空不得大于200mm。采用门楼式大门的,大门高度应满足特种工程车辆通行。 3.施工现场大门标识的设置宜突出企业文化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门头应有企业名称。 4.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实行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和门卫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 5.施工现场大门内醒目处,应设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五牌一图。图牌处宜设置照明及防雨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责任牌、施工现场八不准、渣土管理责任牌等图牌应设置在大门外侧醒目处。市政等工程还须有工程工期公示牌。 (二)施工围挡(围墙) 1.施工围挡(围墙)应按方案实施,并按规定组织验收。 2.施工围挡(围墙)可采用PVC板等新型环保材料,或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粉煤灰砖等新型墙体材料砌筑,提倡采用新型环保节能材料。 3.砖砌围墙厚度应不小于240mm,不大于5m间距设240mmx370mm砖柱加固,墙顶批条压帽,墙面粉刷。彩钢板围挡底部设置不小于300mm的基座,PVC板围挡底部设置不小于500mm的基座,每垛间距不大于3m。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挡(围墙)封闭施工;工期超过30天的,要设置固定围挡或围墙,高度不低于2.5m,围墙必须保证安全牢固。 5.施工周期在30天内或因施工工艺特殊要求,不能设置固定围挡的市政工程或管线迁改工程,可设置连续活动围挡隔离维护,高度不小于1.8m,且基座部位全封闭。 6.活动围挡应采用金属硬质材料制作,高度不小于1.8m,采取靠接、背撑和封闭基座等措施,保证围挡安全牢固平整和防止污水、泥土外溢路面。 7.拆除工程应设置施工围挡(围墙)。开工前可设置活动围挡,拆除完工后应设置固定围挡(围墙),待建地块(建设储备地)围挡(围墙)高度不低于2.5mo 8.场内堆放材料及其他物品,不得倚靠围挡(围墙),不得危及围挡(围墙)安全。围挡(围墙)外严禁堆放建筑材料及渣土。 9.应定期检査、清洗和刷新施工围挡(围墙),发生歪斜破损应及时整修更换,保证其牢固、整洁。 10.市政工程应在施工围挡醒目处规范书写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日期和温馨提示标语。 11.处于交通路段的建设工程应在施工围挡(围墙)顶部安装警示红灯或在醒目处张贴反光警示标志,警示红灯或警示标志间距应不大于20m。 (三)材料堆放 1.建筑材料、构配件、料具应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布置合理。 2.材料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地面无积水。 3.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应按品种、规格堆码整齐,堆码高度应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9ad0577383567ec102de2bd960590c69fc3d8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