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数字与中文大写数字对应表 阿拉伯数字与中文大写数字对应表 1 2 3 4 5 6 7 8 9 0 十 百 千 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零 拾 佰 仟 一、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二、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三、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四、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b2067f2ea7101f69e3143323968011ca200f70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