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小红帽幼儿园疫情应急处置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兵团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新冠疫情防控操作手册》要求,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 ,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1、幼儿园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上级各部门下发相关制度与文件,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2、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要及时上报幼儿园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去145团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3、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主动、及时向老师(班主任)和校医报告,由校医复检、摸清相关信息后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4、教职员工或幼儿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时: (1)由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及时向145团疫情防控指挥部、师市教育局、及145团疾控部门报告。 (2)由值班保健医立即将其安排在留观室暂时隔离立即拨打120,由一四五团医院派出专车将病人送至发热门诊。 (3)立即对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复查及医学观察处理。 (4)由幼儿园分管领导(蹲点领导)安排相关人员,对出现疑似病例人员所在公共场所如教室、寝室、食堂,以及使用过的物品等进行迅速、严密、彻底、全面消毒。 (5)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及后续治疗处理工作。 5、根据《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班级、教学楼层、食堂或全校封闭管理。确保不发生聚集性感染,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6、幼儿园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bba208686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a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