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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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山西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加试理化实验操作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加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的意见》(晋教基[2013]2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的规范管理,提高考试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初中毕业升学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考统一管理,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和教育技术装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教育厅成立省初中毕业升学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实验考试办),设在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负责考试的业务管理,组织命题与制定评分标准,检查指导全省的实验操作考试工作。

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考试工作,包括考点验收、制卷、考务培训、考务管理等;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包括考点设置、考场编排、安排监考评分人员、汇总考生理化实验操作成绩等相关考务工作。为便于协调管理,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应在考试期间成立相应的初中毕业升学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


二、考试内容和方式

考试内容主要为义务教育物理化学课程标准及教材要求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和操作要求。主要考查实验方案的设计、实验仪器的选择和组装、实验操作、实验现象的观察、实验数据的记录和处理、实验报告的填写及简单的误差分析。省实验考试办提前公布物理实验操作试题24个,化学实验操作试题24个,考试时每个考生从48道题目中由计算机抽签选做1个实验,考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考试方式进行。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每年521日~31日(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实验考试办备案)。考试分场次进行,每天考十四场,每场15分钟,场次间隔20分钟。考试日程安排见附件1.

四、命题原则

(一)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

(二)命题以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兼顾各种版本教材的学生分组实验内容。注重在实验环境中考查学生对理科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掌握的情况,注重试题素材的时代性,考查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验操作技能和科学探究的能力。

(三)命题应将实验材料的选择、实验步骤的划分等实验过程量化评分,便于监考评分教师把握评分标准。试题的关联度和难度合理,每题可以是一个实验,也可以是实验的一个单元段。


(四)命题要注意实验操作考试的特殊性,注意不同轮次学生考试时实验结果和数据的多样性,使学生只有在通过实验操作后,才能得出数据和结果。

五、考点申报与验收

(一)各县(市、区)可按照方便学生考试和保证考试公平规范进行的原则设置考点,原则上每个乡镇在初中学校设置一个考点,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集中在县城或市区设置考点。考点设置标准见附件2

(二)每个考点设物理化学各一个考场。考场必须安排在实验室,每个考场配备标准实验桌24张、坐凳24个;物理考场要做到桌桌通电(如用干电池不需通电)化学考场要桌桌通水;各考场都要有遮光窗帘及安全防护设施,如沙箱、水缸、灭火器;各考场要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和无线电屏蔽系统。各考点要为每个试题配备实验仪器及器材2套、足够的实验药品及易耗品和学生用草稿纸(富余15%以上),以保证实验操作考试的顺利进行。

(三)考点的设置由县(市、区)每年根据实际确定,由市教育局组织验收,省进行抽查。对不达标准的学校要限期达标;逾期不达标者,取消设置考点的资格;造成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考点验收于每年4月底前完成,验收确定的考点学校要报省实验考试办备案。

六、监考评分教师的选聘和培训 (一)监考评分教师的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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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抽调监考评分人员,统一组成若干小组,按照校际交叉监考的原则,到各个考点监考、评分。

2、监考评分教师应由思想素质过硬、业务熟练、身体健康、具有工作经验的理科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学研究人员担任。

3、每个考场配备监考评分教师12人,每人每场考试负责2名不同考题考生的监考、评分工作。

4、监考、评分人员要实行回避制度。

5、各地应成立专家小组,负责咨询和处理考试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监考评分教师的培训

监考评分教师实行分级培训,持证上岗。省负责监考评分骨干教师的培训,为每县培训物理化学监考评分骨干教师各2名;县(市、区)负责本地监考评分教师的培训。培训应充分考虑学生实验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把握实验操作步骤的规范程度和相应的得分,熟练掌握评分标准,努力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七、考务人员的选聘和培训

1、县(市、区)根据考点、考场的数量,确定选聘主监考人员、必要的考务人员、后勤管理人员。每个考点设主考1人,由考点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副主考2人,分别负责理化考场的考场布置、领取、收发试卷及评分表、组织学习考生守则、收签及试卷的验收封袋等考务工作;考务3-5


人,负责考生点名、抽签登记、带队入场、场外巡视等工作;监考评分教师24人,负责监考评分和清洗整理仪器、器材;理化审评教师各1人,负责评分争议时的审评工作,并协助副主考工作;理化实验管理员各1-2人,具体负责准备、补充、调换考试用的仪器、耗材;计时、后勤、保卫、医务、保密等服务人员5人。

2、所有参加考试工作的考务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和考风考纪方面的合格培训。省教育厅为每市培训考务人员2名;市教育为每县培训考试管理人员2名,为每个考点培训考务人员2名;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县所有考务人员的培训。

八、考点、考场布置

1、各考点应设置考务办公室,协助做好考试的组织、安全、卫生和后勤保障工作,并成立相应的保卫组、医疗组和后勤服务组等。

2、考点应设置考生备考室、点名处、医务室、饮水处、存车处等必要的场所,并有明显的标志。

3、各考点应按中考的规范要求布置考点。考点大门上方悬山西省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学校考点横标,点醒目处张贴考试时间(场次)安排表监考评分教师守则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等,并设有违纪公布栏。

4、每个考点设物理化学考场各1个(如学校条件许可,可设物理化学考场各2个,监考评分教师、考务人员、实验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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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等都按2个考点准备),每个考场配备24张实验台凳。考试前两天,考场实验管理员要做好准备工作,每个实验台上贴台签号(格式为物理1物理2……物理24,或化学1化学2……24;台签号与试题号要一一对应),并按试题要求摆放一组实验仪器和药品。

九、考试过程管理

1、考试实行三固定,即:每场考试实验题目固定、实验仪器固定、监考评分教师的监考评分题目固定。考前25分钟,各校带队老师按本场参考学生报名号清点人数,中考生。考前20分钟,由一名考生操作计算机进行抽签,一次性确定48名考生的抽签结果,内容包括考生报名号、考生姓名、台签号(即试题号)。抽签结果一式四份,抽签处留存1份,向考生公布张贴2份,送考场核实1份。考生凭准考证按抽签结果领取台签。考前10分钟,监考评分教师佩戴监考评分教师胸卡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务人员带领下,持台签、准考证(使用体育测试准考证)进入指定的考场。

往届生参加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组织,按当年中考报名体育测试准考证,统一集中至一个考点进行考试。

2、考生入场后,按台签号对号入座,监考评分教师负责核对考生的台签号和准考证,考场副主考发放考生试卷及监考教师评分表。考生填写县(市、区)名称、学校名称及姓名、报名号、


座位号,监考评分教师根据考生试卷上填的内容在评分表上填写相应内容。考试信号发出后,考生开始进行操作;监考评分教师按操作赋分步骤和考生操作的正误在评分表上画“√”“×”,待考试结束后,根据现场记录汇出总分,当场通知考生成绩及扣分原因,并在监考评分教师签字处签名。学生如有异议,由考场副主考协助审评教师和监考评分教师解决。评分表上如有涂改,相关人员要签字。

3、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评分教师将考生试卷和评分表放在一起(试卷在上,评分表在下)交副主考;副主考按照座位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检查无误后,将物理化学两个考场的试卷合并装入试卷密封袋,并密封签名(两个考场副主考均签名)在注明本场考试的考点、考试日期、考试场次、人数后,将试卷密封袋交考点试卷保管处;同时监考评分教师整理、清洗仪器、器材,补充药品,准备下场考试。当天考试结束后,考点主考安排专人将试卷密封袋及时送交县(市、区)考务专用保密室。

4、免试。凡经县(市、区)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动手操作实验的残疾考生,可申请免试。由县(市、区)实验考试办审查批准后,发免试证明并备案,成绩按6分计。

十、考试巡视

考试期间,县(市、区)教育局要在每个考点安排专人进行蹲点,具体指导考点工作。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考点考场进行巡视、指导,杜绝各类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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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登分

登分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登分时先将试卷密封袋中的试卷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进行排列,然后按县(市、区)招办提供的考生报名号登记成绩,免试考生成绩一并登记。在登分期间,地点、人员要保密,手机要统一保管,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到不漏登、不错登。《考生成绩登记表》一式四份。一份交学校公布成绩,一份交县(市、区)招办用于中考招生成绩登统,一份交市实验操作考试管理部门备案,一份由县(市、区)实验考试办留存。考生试卷、评分表等基本资料要妥善保存四年,以备查阅、核实。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经所在市实验操作考试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查阅试卷。

十二、其它

1、各市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验操作考试方案和考务细则,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合作,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各市考试方案和考务细则于20145月底前报省实验考试办备案。

2、各县(市、区)要依据省、市考试细则,编制本地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考务工作手册指导考试工作。考务工作手册内容包括:考试领导机构、考点学生分配表、各考点场次安排表、监考教师监考座次安排登记表等。

3、各县(市、区)要强化安全意识,抓好预防工作,对考试期间的交通、食宿、实验室配电、易燃易爆及有毒药品的存放、


管理和使用,以及实验操作过程中不当操作的处置等都要制定出详细预案,保证考生、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4、考点学校考试期间要保证其它年级正常教学,不能随意停课。

5、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考点要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省实验考试办举报电话:0351-

6、考试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省实验考试办反映。 附件:

1、山西省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日程安排 2、山西省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考点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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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山西省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日程安排

410420421510511515516518519520520日下午

5215316165 610

615日前



验收考点,发考点验收合格证 省、县两级培训监考评分教师;各

市上报参考学生数(分县、区)及考点校

各市制卷、装袋;各县交考务册,

领题

省、市两级培训考务人员

布置考点、考场,摆放仪器、药品 各考点监考教师及考务人员考前培

考试 登分,并将登分光盘交县招生办 各县向市上报登分光盘及考试工作总结

各市将实际参考人数、考试组织情况及《本地区考生成绩汇总分析》上报省实验考试办备案


附件2

山西省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考点设置标准



1实验室建设达到《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规定的基本要求。至少有1物理实验室、1物理仪器室、1化学实验室、1化学仪器室和1化学药品室,各室布局合理,面积满足教学需要。学校设有卫生室和饮水处。

2、实验室台凳、水、电等设施齐全。配有标准的实验桌24个,实验凳24个;物理实验室桌桌通电、化学实验室桌桌通水;有遮光窗帘及安全防护设施,如沙箱、水缸、灭火器等;仪器柜、药品柜数量满足需要。实验室安装有电子监控系统和无线电屏蔽系统,考试期间能进行全程电子监控,并对手机信号进行屏蔽。

3、学校配备的教学仪器、器材和药品质量合格,数量充足,满足2人一组实验需要。

4、学校至少有专(兼)职物理实验教师1名,专(兼)职化学实验教师1名。

5、实验室管理制度齐全,有应对漏电、烧伤、有毒气体泄露等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及措施。仪器陈列存放科学、合理、规范。

6、学校环境达到中考对考点的要求,历年就是中考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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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c421c41aa8271fe910ef12d2af90242a895ab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