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为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常就医环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医患纠纷,缓解医患矛盾,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管理局《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医患纠纷处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重大医疗纠纷是指我院的就医过程中,医患双方对疾病治疗效果及其原因的认定存在较大分歧,患者及其家属对治疗工作极不满意,强烈要求追究我院及医务人员的责任,或者提出较大赔偿损失的医患纠纷。 二、启动预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启用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 1、 出现患方在医院寻衅滋事。 2、 故意损坏或抢夺公私财物;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 3、 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4、 非法占据医院办公、诊疗场所. 5、 在医院内外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阻塞交通。 6、 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经劝说无效的。 7、 纠集5人以上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医患纠纷事件。 8、 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到其他患者(家属)人身安全。 三、处置原则 1、 依法管理,以人为本,坚持依法管理,保障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分块结合,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 3、 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事件,各相关科室要快速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 四、应急机制 1、 应急机构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医务处、护理部、保卫科、院办、党办、医疗纠纷调解办、应急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指挥、协调、调查和处理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义务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 责任分工 应急领导下载: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建议院领导是否启动本应急处置预案,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具体应急事宜。 五、应急处置预案 1、 疑似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发生后,纠纷当事科室负责人须立即向医院医务科、医疗纠纷调解办、护理部、保卫科报告,并提供事件详实情况,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2、 医务处根据情况建议应急领导小组是否启动预案. 3、 医院院长统筹指挥重大医疗纠纷处理,分管院领导集体安排纠纷处理,协调各科室工作联动。 4、 医务科、医疗纠纷调解办、护理部负责接待患方相关人员,了解患方诉求,介绍和解释处置医疗纠纷的法定程序,对现场的病历、药品等物证进行存留;负责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组织医院专家委员会对医患纠纷的成因进行分析,明确医院在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判断医院责任大小,为下一步处置提供依据.必要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请求帮助. 5、 党办负责在隐蔽处就医患双方言行摄像取证,与新闻媒体沟通,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 6、 保卫科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保安布置位置,维护医疗工作秩序;事态难以控制应及时联系本辖区派出所或拨打110,必要时请求本辖区公安、维稳、综治办等部门维护医院医疗工作秩序,维护院领导、当事人等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医院财产安全。 7、 其他科室工作人员应阻止患方违法行为,保护其他患者不受伤。 六、 应急响应终止 医疗纠纷处置结束,纠集的人员撤离现场,恢复正常,由应急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c8b621ebdd5b9f3f90f76c66137ee06eff94ef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