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公章的证明信 (一)政府机关、工作公司公章刻制公章需提供下列有效证件: 1、上级领导介绍信(存留) 2、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及身份证件影印件(存留) (二)企业单位刻制公章行政部门公司章、经济发展合同章、财务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变更名字的,需提供下列有效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团本影印件(存留) 2、税务登记原件影印件 3、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及身份证件影印件(存留) 4、异地企业单位刻制公章以上公司章除以上办理手续外,应该有本地县市级公安部门委托函或证明信 (三)社团组织、非营利性企业刻印公章所需有效证件: 1、持备案行政机关出具的公司章刻制公章证明信(存留) 2、机动车登记证 3、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及影印件(存留) (四)、报关专用章刻制公章需凭中国海关的报关证、介绍信(存留)和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及身份证件影印件(存留) (五)图章丢失必须再次刻制公章的,除需提供相对应种类公司章刻制公章有效证件外,还务必有宣布书报刊上发表的申明(书报刊存留)。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cad4ddda12d7375a417866fb84ae45c3a35c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