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禁烟制度及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健康教育工作,同时加大对禁烟的宣传管理力度,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工会活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二、除特设的吸烟室外,校内任何地方均不设烟具,不向外来客人敬烟。 三、校党、政、工等组织齐抓共管学校的禁烟工作。利用健康课、团队活动、主题班会、广播等各种形式,经常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使不吸烟成为师生员工的自觉行为。 四、在学校内的醒目处张贴禁烟标志等,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劝阻吸烟者。 五、明确戒烟的责任人、监督人,充分发挥部门、处室人员的团结协作的工作优势,帮助吸烟者克制自己,最终达到戒烟的目的。 六、对在禁烟场所吸烟的本单位职工,发现一次经劝阻不听罚款10元。 七、对在禁烟场所吸烟的外来人员,在场本单位职工均应主动上去劝阻,如不去劝阻任其吸烟者,发现一次扣罚20元; 八、对在会议室、办公室发现有烟具的,扣罚奖金50元。 控烟监督员督察记录表 序号 1 巡查内容 是(写出姓名) 否 是否看见教师在教室、办公室 吸烟? 2 是否看见教师在校园内吸烟? 3 是否看到外来人员在校内吸烟? 4 外来人员吸烟,是否有人劝阻? 5 是否看到教师相互敬烟、递烟? 6 是否看到教师接受敬烟、递烟? 日期 注:此表由监督员填写,每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cd313df16791711cc7931b765ce0508773275d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