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考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1. 全国统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并由其制订答案及评分参考。 2. 全国统考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下同)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3. 省级统考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4. 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5. 省、省辖市、县(市、区)招办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平安保密设施建立,完善平安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视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反响机制、昼夜值班巡逻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平安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省招办,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省招办接到报告后须立即报省招委会和教育部。 6. 考点设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假设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增设考点的,须报省招办批准。考务工作按照教育部及我省的有关考务管理规定执行 7. 我省科目设置为“+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含听力),是考生必考科目;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总分值为分,其他各科总分值均为分,总分总分值为分。 8.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通过相应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省招办组织安排。 9.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我省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局部分,听力局部分),考生听力局部的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非听力局部分调整为分,调整换算方法:按考生非听力局部的卷面成绩乘以,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 10. 考生听力成绩作为单列的一项成绩在投档时提供应高校参考;在平行志愿投档中,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分别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进行排序。 11. 我省今年暂不组织报考外语专业考生的口试工作。 12. 全国统考于月、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13. 所有统考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评卷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省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14.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到市、县招办指定地点领取本人的证书,也可在省招办公布的网站上查询本人的成绩。 15. 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登记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工作由招生部门组织进行,核查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复核评分宽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县(市、区)招办领取复核结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d92df5bf142336c1eb91a37f111f18583d00cb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