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作政府代理机构标识牌和 工作人员证件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确保政府采购服务厅规范运行,进一步提升服务形象,决定对进入政府采购服务厅的采购代理机构实行挂牌服务。现将有关标识牌和工作证件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范围。进入2011年度市级货物服务类和工程类政府采购代理备选库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方可申请制作标识牌和工作证件。具体以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市级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选库入库名单的通知》(泰财采[2011]3号)和市财政局、监察局、住建委《关于公布2011年度市级工程类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选库入库名单的通知》(泰财采[2011]4号)为准。 2、办理方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标识牌和工作证件由市采购办统一材质、规格和样式,由专业厂家制作。已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方可办理服务厅工作证件(未通过考试,但从事管理工作的代理机构人员,也可申请办理,但不得超过代理机构总人数的20%)。各代理机构须于3月18日前向市采购办报送机构名称和申请办证人员名单,同时提供2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和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3、领取方式。标识牌和工作证件办理完毕后,各采购代理机构自行向制作单位缴纳工本费(标识牌65元/个;工作证15元/个),并在政府采购服务大厅统一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冯伟 联系电话:6221725 附:政府采购服务厅工作证件制作申请表 二O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政府采购服务厅工作证件制作申请表 代理机构名称: 姓名 性别 职务 考试合格证号 备注 经办人: 联系方式: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e843e4b767f5acfa1c7cd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