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 保 合 同(样本)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债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乙方与 (以下简称“承租人”)签订的杭州市上城区海月路6号、8号、10号、10-1号、12号、14号商铺,建筑面积398.5㎡三年租赁权《房屋租赁合同》,甲方经认真阅读并表示充分理解,为确保《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愿意为承租人向乙方支付租金及其他义务、责任提供担保,租金支付方式为半年一付,每年承租人应付的租金金额详见本协议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保证担保期限: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全部费用结清为止。 第三条:保证担保范围: 年 月 日乙方与承租人签订的杭州市上城区海月路6号、8号、10号、10-1号、12号、14号《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保证有足够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甲方受到的任何指令、甲方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五条: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甲方应及时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乙方对甲方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应当保密。 第六条: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需变更协议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1、甲方被宣布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纠纷; 3、甲方的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注册资本、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 4、甲方实施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等变更经营方式或企业转(改)制的行为。 5、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清偿债务能力的情况。 甲方发生前款(4)的情形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发生前款其他情形应在事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甲方发生前款(3)中变更法人名称的情形,应由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本协议;甲方发生前款(4)的情形,应由资产受益人或继承人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本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房屋承租人、甲方各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对上述协议内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且与乙方协商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附:乙方与承租人 签订的杭州市上城区海月路6号、8号、10号、10-1号、12号、14号商铺三年租赁权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ef064858462caaedd3383c4bb4cf7ec4afeb62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