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 州 区 青 木 中 学 学生宿舍安全“十不准” 一、不准翻越阳台、干墙,攀爬水管、窗户。 二、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特别是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等违禁电器),禁止使用不合格电器和在宿舍给电池充电;禁止在寝室内点蜡烛、生火、燃放烟花爆竹。 三、不准携带、隐藏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四、不准窜寝、窜床和在床上窜来跳去、打跳开玩笑。 五、不准移动、拆御电扇、床梯、护栏、玻璃,走路活动注意玻璃。 六、不准移动、改变电线、床铺布局结构,电线、公物有损坏立即通知生活老师、学生处,由学校专业人员更换,学生本人不得私自处理。 七、不准吃零食,严禁食用过期变质食品,严禁食用中学生不宜的保健品。 八、不准移动、损坏楼层路灯、应急灯、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突然停电不准起哄和随意离开寝室,严禁不下楼梯推搡、拥挤。 九、睡觉时要先检查床铺固定栓有无松动,若有隐患应立即报告生活老师、班主任或值周领导,在危险未排除前不准睡在该床铺上。室内活动、晚上起夜注意安全。 十、生病应及时就医,按医嘱服药,不准超量服用;病情严重立即通知家长、生活老师、医生或请求其他同学帮助,不得隐瞒病情。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f13147653e79b89680203d8ce2f0066f43364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