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专题之六:清明节是个“活节” 我国民间有“四五清明”之说,即清明节是在4月5日。天文学家表示,其实,每年清明节的日期是在4月4日-4月6日这三天之间变化的,并不固定在4月5日。 “清明”是表征物候的节气,含有天气晴朗、草木繁茂的意思。这时春光明媚、杨柳垂丝、绿草如茵,城乡内外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江苏省天文学会副秘书长严家荣表示,在二十四节气中,既是节气又是节日的只有“清明”。“清明”作为节日是在唐朝才形成的,但作为时序标志的清明节气早已被古人所认识,在汉代就有了明确的记载。“清明”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此外,它还被称为“踏青节”。 据严家荣介绍,地球绕太阳一圈的时间称为“回归年”或“太阳年”,太阳在星空背景下的运行路线称为“黄道”。自清代开始,定以春分点为0度,太阳在黄道上每运行15度定为一个节气或中气,二十四节气因而为24个特定的时刻,而非特定的24天。此种节气制订法称为“定气法”。 严家荣表示,由于一年的长度是用太阳的运行定出,二十四节气也是用太阳的位置定出,基本上,每一节气在每年中的日期变动不大。然而,一个回归年实际长度为365.2422天,历法上的一年长度则为365天,因此每年会多出0.2422天(相当于5.8小时),节气的特定时刻也会每年“顺延”0.2422天;如此一来,累积4年后为0.9688天,几近一天,为修正之,故公历历法中有“闰年”制度,每四年会多出2月29日一天。若顺延的结果,使得某节气的时刻越过午夜至隔日,或因闰年之故而提前到前一日,都会使节气的日期改变,但日期差异只会在3天内。 天文专家介绍,近几十年来,“清明”的日期一直是在4月4日至6日之间变动的。统计结果显示,公元1901年至1943年清明日期为4月5日或6日;1944年至1975年均为4月5日;1976年至2000年中,当2月有29日的闰年清明就在4月4日,其他年份则在5日;而从2008年开始后的20年中,凡逢闰年以及下一年的清明均为4月4日。例如,2008年和2009年、2012年和2013年、2020年和2021年、2024年和2025年等年份清明的日期都是在4月4日。(蔡玉高、周润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02f697902020740be1e9b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