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 甲方:被保险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交通事故责任方(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甲、乙、丙三方为解决交通事故纠纷,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调解协议: 一、事故基本情况 1. 事故发生时间: 2. 事故发生地点: 3. 事故当事人基本信息: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二、事故责任认定 经调查和责任认定,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以下责任: 1. 事故责任: 甲方:无责任 丙方:全责 三、索赔事项 1. 甲方索赔要求: 1.1 修理费用: 1.2 残值损失: 1.3 住院及医疗费用: 1.4 误工费用: 1.5 精神损失抚慰金: 2. 事故调解结果: 2.1 乙方同意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对甲方进行赔偿,具体金额如下: 修理费用: 残值损失: 医疗费用: 误工费用: 精神损失抚慰金: 2.2 乙方将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赔偿金额给甲方。 四、协议生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16fae2bde3383c4bb4cf7ec4afe04a1b071b0c2.html